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本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仅指对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环境损害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也就是要求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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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
1、间接性
与环境污染损害的其它特点相比,间接性是其第一,其它皆由此衍生。这个特点又是其与传统损害的本质区别,即不是直接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介质发生的。
2、潜伏性
由这个间接性特点派生的是环境污染损害的潜伏性或叫隐蔽性,可分为环境潜伏性和身体潜伏性两种。所谓环境潜伏性是指致害物质一般是透过环境媒介缓慢发生损害的,所谓身体潜伏性是指对人体的伤害也是在人体内逐渐积累而后爆发的。
3、长期性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导致的损害多数情况下包括两方面:直接损害,如即时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及紧急扑救所花费用和其遗留的致害物以及扑救物在环境中持续为害。
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都是随人们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环境要素而循序渐进、不断积累起来对人体健康或财产造成侵害的,这种侵害具有很长的潜伏期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及日本最近因地震所致核电站事故,因核物质的半衰期几十乃至几百年、上千年,其时间跨度非常长远。
4、复杂性
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环境中,首先有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交融,再者有各种物质、运动尤其是污染物之间、污染物与其它物质和能量之间的交融,使得环境污染损害的发生呈现多因一果或一因多果的现象。
5、因果关系模糊性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局外人和事后研究者会觉得事情是如此清楚明白,简直不言而喻,但事实上,要确定赔偿责任者是如此之艰难,它不仅是从事审判的法官公正、谨慎的职业要求所致,也因为让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虽非“与虎谋皮”亦似“与虎谋毛”,还因为许多环境污染事件与损害结果之间是一种间接的、可能的因果关系,存在一种叫做“科学不确定性”的模糊区。
6、面广人众
从环境污染侵害发生的空间看,污染物往往在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介质中进行复杂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乃至核变化,通过迁移、扩散、交叉、接触及吸收和富集等,使人们的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或导致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致人损害,故环境污染损害在空间上具有广阔性,导致环境侵害受害方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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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五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事人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从什么计算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的时效期间为三年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当事人从发现自己受到侵害后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的三年以内,随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本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仅指对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环境损害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也就是要求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刑事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一般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期限【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刑事诉讼: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
3、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4、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起诉物质损失期限 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