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通常在年轻人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的观念中若是双方具有难以处理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的矛盾时进行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作为 寻衅滋事 的双方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难免会造成双方身体上的损伤。那么, 寻衅滋事如何处理 呢?按照我国国家的 刑法 的规定,若是寻衅滋事的性质达到 寻衅滋事罪 的,将会判处 有期徒刑 五年以下的处罚。 一、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是具体会怎么处理还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二、寻衅滋事 取保候审 还会判刑吗 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审理,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即使是取保候审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 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 缓刑 。 第四,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作为审判的量刑情节。 三、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二是 聚众淫乱罪 ;三是 聚众斗殴罪 ;四是寻衅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 寻衅滋事如何处理 的具体法律规定。通过寻衅滋事的方法进行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理性的,双方不仅会受到处罚也会给自己以后带来不好的影响。当然相应的处罚后果也是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判处,有有期徒刑的处罚也有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寻衅滋事有谅解书能轻判吗,有可能判少于六个月吗?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有认罪悔罪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的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属于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但是具体的定罪量刑还需要司法机关综合行为情节轻重、损害后果以及是否存在退赃、认罪认罚、坦白立功等情节的进行综合判定。
法律分析
如果可以认定为行为人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表现,可以在相应刑期的基础上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事由,具体情况还要取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的自由裁量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在量刑考虑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个情况的同时还要考虑犯罪行为人是否有投案自首、知罪认罪悔罪等情节进行综合判定。但是如果行为罪行特别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取得被害人谅解也不一定会减刑。
根据量刑相关的知道意见规定,如果是一般违法犯罪行为并且退赃、退赔的,那么根据行为造成的后果、认罪悔罪的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但是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减刑方面应当从严掌握。
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综合考虑情况后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赔偿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了但没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没赔偿但取得了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第三条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第三条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寻衅滋事2022年新规定一、2022年公安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法定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2.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6.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7.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8.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三、2022年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罪对方有谅解书能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的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需要从《刑法》对该罪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地方(省市自治区)具体规定以及量刑规则等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法释〔2013〕18号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寻衅滋事的表现种类较多。该司法解释第一条对寻衅滋事的一些具体表现作了规定或界定。
寻衅滋事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理。构成犯罪,须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的程度。 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对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该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处理,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其他罪的特征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最高两院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
法发〔2021〕21号最高两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四条“常见犯罪的量刑”,第(十八)项为寻衅滋事罪的量刑:
(十八)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做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根据寻衅滋事的次数、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综合考虑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三、各省份(省市自治区)对量刑还有更具体规定。
浙江省(浙高法审[2022]1号《<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为:
(十八)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半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造成一人轻伤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3)每增加寻衅滋事犯罪一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根据寻衅滋事的次数、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综合考虑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危害后果、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四、最高两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各省份的“实施细则”等,还就量刑原则、方法、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对轻重犯罪的增减幅度、基准刑、宣告刑的计算等做了具体规定。
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根据法律,对一般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比如: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