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鱼塘钓鱼被高压电死的赔偿如下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侵害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钓鱼高压电电死报警找谁?根据以下案例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供电部门承担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的无过错责任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因为其举证不能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因此不能免除其责任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此事件供电公司无法举证无过错,男子本身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供电部门的责任,电力部门应与男子自身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即各自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
电力部门提醒,钓鱼最好选择在没有高压线的地方,如果周围有高压电线,一定要远离,另外,转移钓场前一定要先收钓竿,谨防触电。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江苏一男子钓鱼触电不幸身亡,这件事是谁的责任呢?经常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了解社会新闻的小伙伴们一定了解到了这样一则比较重要的信息,就是在江苏省一名男子在钓鱼的时候竟然不小心触碰到了高压电从而不幸丢掉了性命,那么这件事情究竟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首先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这个事故发生了现场是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的,也就是说供电相关公司在进行铺设设备时并不符合规定,从而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导致该男子来钓鱼时不幸就触碰到了高压线,导致了这样的后果,所以供电公司也就是铺设该条线路的相关部门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其次,因为该男子是在养殖场进行钓鱼,所以养殖场的负责人对于自己所使用的高压线路应该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而该养殖场的负责人在巡查时并没有注意到这样的问题,所以酿成这样的后果,养殖场的负责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不是养殖场的负责人,直接导致了这样的后果,但是他在巡查时却没有发现这样的安全隐患,在客观上是要负一定的民事责任的。
同时最后一部分责任应该由钓鱼的这名男子自己负责,因为这名男子是成年人,他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准确而明了的认知。其实导致这样的后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该名男子自身在钓鱼的过程没有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高压线,对于自身的安全没有做到防范作用,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这也是该男子所需要负的责任。法律是公平而公正的,任何责任的划分都是合理的,且有依据,在夏季钓鱼的人其实非常多,但是钓鱼触电的事故却时常发生,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要尽量前往安全的地方进行钓鱼,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负责。
钓鱼高压电死亡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有哪些?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我认为,钓鱼高压电死亡,要找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首先要找侵权责任的东西,这个东西的主人就是侵权责任的主体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了。我们来分析侵权的东西:1,是鱼。理由,如果没有鱼,就不会去钓,就不会死。2,鱼具,包括鱼钩鱼线鱼杆,如果没有鱼具就无法钓鱼,就不会触到高压电,就不会死。3,河湖塘池等,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就不会有鱼,就不会去钓,就不会死。4,制造鱼钓鱼线鱼杆等钓具的工厂,如果没有制造这些钓具的工厂,就没有钓具,就无法钓鱼,就不会死。
现在死了人就一定要找一个或几个赔偿者,反正现在有些人就是要钱不要那东西,我给他找了四个侵权的东西,他的主人就是赔偿义务主体。我为什么不找高压电侵权呢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因为大家从小就受到教育,高压危险,高压危险,高压危险,有电危险,有电危险,有电危险。这是常识。高压电对受过教育懂常识的人是不侵权的。
线触电身亡关于赔偿的问题该怎样解决高压线下触电身亡应如何赔偿? (2009-12-21 22:30:24) 转载 标签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 杂谈 【案情简介】
2007年7月6日下午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卢某到A村的姐夫家玩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得知其姐夫在一池塘钓鱼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于是过去一同钓鱼,当卢某将鱼竿竖立时,鱼竿碰到穿过池塘上方的10KV高压线,卢某当即被高压电击中并死亡。同月21日,卢某的妻子王某、长子、次子及母亲陈某将高压线路设施产权人某通信公司以及供电管理部门某供电局告上法庭,要请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赔偿费共计215108元。经法院勘察:事发处高压线的架设高度为6.2米,距事发点33米的池塘对岸的高压线离地为5.14米,两电线杆间距为75米。
【原审法院判决】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被告某通信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3022元。二、驳回四原告对被告某供电局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再审结果】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后,法院开庭再审,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审被告某通信公司再支付四原审原告26500元。
【检察官点评】
基于众多因素,双方当事人最终在再审过程中以调解结案,四申诉人(原审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一定程度的救济。但本案引发一个思考: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应如何赔偿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对此问题,全国各地有不少判例,审判结果不甚相同,甚至大相径庭。笔者认为,类似问题应把握一下几个要点:
第一,必须审查是否确为高压触电及产权人有无免责情形。其区分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明确,即1千伏以上的为高压电,1千伏以下的为非高压电。其意义在于两类案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高压触电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次产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或证明受害人具有《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免责情形,否则不能免责。
第二,必须查明损害事实是“一因一果”还是“多因一果”,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法律规定,明确责任。
第三,必须查明“多因一果”诸原因力中,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或辅助因素,准确分配责任;同时,查明各原因力之间的结合方式,是“直接结合”,还是“间接结合”,两者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各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后者各侵权人为“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人,各自承担按份责任。
第四,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在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中也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但在此情形下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有两方面的限制:一是限制该情况下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受害人之过失仅限于重大过失,而轻过失和一般过失则不能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同时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宗旨,在斟酌受害人过失之程度或比重,应比加害人负过失责任之情形为轻,始合立法上加重加害人责任之本意。即在加害人负过错责任的情形,加害人有重大过失,如同样过失置换在加害人负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下,则斟酌受害人的过失比例时或可与一般过失同视。其二限制是,在加害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形,不适用过失相抵,即如果加害人对损害之发生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的,纵使受害人有重大过失,加害人仍应全额赔偿。
简单看看上面的案例,然后寻找办法!
男子钓鱼时被高压电线电击身亡,家属起诉供电公司,供电公司该为其负责吗?我们经常可以在河边看到这样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的警示牌河边钓鱼被高压电电死找谁赔 ,“高压电危险禁止垂钓”,这样的警示牌虽然随处可见,人们也知道高压电的危险程度,但是人有很多的钓鱼爱好者,忽视这些警示牌,从而发生了多起惨剧。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最近发生的一件因钓鱼被高压电电击身亡的案件。
一、事件详情。
2021年7月13日晚,张某来到蔡甸区某鱼塘垂钓整晚未归。7月14日凌晨4时,张某所在的企业负责人李某到鱼塘寻找,发现张某尸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调查后8月4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显示:死者符合电击死亡的特征。
事后,死者家属认为案发地前后属于居民区,高压电线距离地面高度为5.64米,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将该段电力设备的管理单位蔡甸某供电公司告上蔡甸区法院,要求供电公司承担70%的侵权责任,赔偿80余万元。
二、供电公司应该负责什么?
在这起案件中,法庭的判决是该供电公司的一切设施符合标准并没有不当的地方,因此法庭希望双方能够私下调解,如果私下调解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开庭再审。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该供电公司不应该负责主要责任,至于后续如何发展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关注一下。
三、如何预防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那么应该如何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呢?首先是国家对于高压电的高度可以再提高一些,因为总是有一些钓鱼爱好者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会选择在这些地方垂钓。其次就是人也是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对于相关的警示牌一定要放在心上,既然设立了肯定有自己的道理,周围的家人朋友也应该多多劝阻。
不知道你们认为因为钓鱼被电击儿子的事情供电公司应该负责任吗?欢迎在评论区底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