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关条例
【五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一、为什么要设立交强险?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了基本规则。这个条例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让交通事故受害者能及时获得赔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道路安全。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这个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投保要注意哪些事?
只有获得保监会批准的中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交强险业务。保险公司必须单独管理交强险账户,不能和其他保险业务混在一起。每年保监会都会检查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车辆型号、使用性质、车主信息等重要内容。保险公司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费标准按照"不赚不赔"原则制定,如果保险公司整体亏损或盈利过大,保监会可以要求调整费率。
三、保费怎么计算?
安全驾驶能省钱。如果车辆全年无事故无违法,次年保费就会降低。连续保持良好记录,保费可以降到最低标准。相反,出事故或违法的车辆次年保费会上涨,事故次数越多涨得越多。但要注意,如果事故中车主没有责任,保费不会上涨。
四、出了事故怎么赔?
赔偿分三个部分:医疗费、伤残死亡赔偿、财产损失,每种都有最高限额。保险公司要在收到赔偿申请5天内给出答复,10天内完成赔付。遇到抢救伤者的情况,保险公司接到交警通知后要立即垫付医疗费。
有三种特殊情况要注意:司机酒驾或无证驾驶、车辆被盗期间出事、故意制造事故。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抢救费,但事后要向责任人追偿,而且不赔财产损失。
五、不买保险会怎样?
交警发现车辆没买交强险会立即扣车,车主不仅要补缴保费,还要交两倍保费的罚款。使用伪造保险标志的,不仅要被罚款,车子也会被扣留。保险公司如果违规,轻则罚款5-30万元,重则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
对于临时入境车辆、即将报废车辆等特殊情况,允许购买短期交强险。车辆转让时必须及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保险到期前要及时续保。
这个保险制度还设立了道路救助基金。当肇事车没保险或逃逸时,基金可以垫付丧葬费和抢救费,事后向责任人追偿。基金来源包括保费提成、罚款收入等五个渠道。
特别提醒:本条例不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田间、工地等非道路区域发生事故也同样适用。军队和武警车辆的保险办法由部队另行规定。所有机动车主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保,之前买过商业三者险的,到期后必须转投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