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了一定限制: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享有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政策有哪些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的规定: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如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等;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普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1、劳动合同关系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3条规定国家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