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如果饮酒出事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
在一起喝酒责任划分针对你的问题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回答如下:
1.同桌饮酒之人,是有可能被认定需要负起部份赔偿责任的。
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作为同饮者,在知晓死者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劝阻其饮酒;且未对死者饮酒后可能驾车的行为进行有效提醒和制止,同桌之人属于“不履行其他义务”,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喝酒致死有指导案例,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我们先来看一下:
同饮人对醉酒人死亡无邀请劝酒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指导性案例审判规则
【审判规则】
受害人在未收到邀请的情况下,参加设宴人的生日宴会。设宴人既未劝酒,亦未发现受害人存在醉酒迹象。受害人先行离开后正常死亡于冬季的室外。因同宴人对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无过错,受害人的死亡与同宴人亦无因果关系,故同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隋X坤自同事高X成处知晓张X伟过生日后,在张X伟未邀请的情况下,主动与高X成一同前往参加生日宴会。隋X坤在饮下两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后,因妻子高X慧多次电话催促而先行回家。隋X坤离开时语言表达能力正常,神志清醒,无醉酒形态。齐X玉等人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发现隋X坤在路边等车,即搭载隋X坤共同回家。隋X坤在出租车行驶途中要求下车回家。嗣后,隋X坤死于金土地饭店的胡同内。当晚天气为雨夹雪,气温1.4-3.3℃。经公安机关认定隋X坤死亡原因排除暴力性外伤致死,属非正常死亡。事发后,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与张X伟、齐X玉、徐X娜、高X成、李X敏、高X岩、王X宇、赵X喜、鲁X玲、张X利等人多次协商未果。
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以张X伟等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张X伟等十人赔偿隋X坤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38 677.70元。
【争议焦点】
受害人在未收到邀请的情况下参加生日宴会,设宴人未进行劝酒,亦未发现受害人有醉酒迹象,受害人先行离开后死亡,此种情况下,设宴人对受害人是否构成生命权侵权。
【审判结果】
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的诉讼请求。
【审判规则评析】
本案中,隋X坤除与高X成系同事之外,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齐X玉、高X岩、赵X喜、张X利等并不熟识,且隋X坤在未收到张X伟生日宴会邀请的情况下,自高X成处得知后即前往,席间无他人劝其过量饮酒,在宴会上亦无醉酒形态。隋X坤的死亡结果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在隋X林、李X英、高X慧、隋X俊亦无证据证明张X伟及其他同宴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对张X伟、齐X玉、高X成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这个案例最普通,同吃饭的人既没有对其劝酒,也没有发现其身体状况不好后置之不理,因此法院没有判决同行人承担责任。
但是法院的判决解析里也告诉大家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了,什么时候同吃饭的人员要承担责任:
一、他人有劝死亡人过量喝酒。这里注意,一是要有劝酒行为,二是要过量饮酒,你劝他喝一杯啤酒,就算意外去世也没责任,但是劝三四杯,那就要看这人身体了,具体结合身体情况判断。此时,劝酒人(可以是多人)就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大家没有分离前,死亡人就出现了不健康的状态,其他人并未有协助送回家或者送医院。如果喝完酒,人好好的,可以清楚说话、可以自行走路,那即使他回家路上突发疾病,其他人也是预料不到的。但是如果该人在分别时已经神志不清,摇摇晃晃,乃至有心痛、呼吸急促、呕吐等症状,那同行人就要送医院或者至少送回家、请家人来,如果就走了一走了之,那就要承担责任。
三、该次活动的组织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你是该次喝酒的组织者(可以是多人),那你对上述“一、二”的责任要更高一些,你要更注意防止席间有人劝酒,更注意分离时大家状态良好,更注意最后确认下一个个都安全到家,因为法律说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说了那么多,大家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哦。
民法典喝酒连带责任规定法律分析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最高院关于共同饮酒的责任 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