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包工头作为其雇主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当然需要承担责任。包工头在此承担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需要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是工人的受伤是因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包工头受伤属工伤吗包工头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包工头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的情形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而且其关于“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定已被《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九条和最高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九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否定,不能再作为确认劳动关系和认定工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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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工伤谁负责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包工头和打工工地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建设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与打工仔之间为雇佣关系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包工头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并无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存在过错,因此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小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适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
通过规定可知,包工头并不属于主体上的用人单位,也就是说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此种情况下,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应当按照民法上的雇主、雇员侵权责任规定来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因此,当工人收到伤害时,可以直接向包工头主张雇主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若由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害且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则雇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包工头手下工人受伤谁来承担责任【法律分析】
包工头手下工人受伤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法律关系最近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有资质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发包单位承担劳动关系下的所有责任。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谓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少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且可以向第一顺序的直接责任人请求追偿的侵权责任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包工头叫的农民工受伤了,由谁承担责任法律分析:第一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是否属于工伤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的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适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谓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
可见,个人雇佣包工头承担工伤责任吗 他人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因此如果雇用人发生受伤事故,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
此种情况下,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按照民法上的雇主—雇员侵权责任规定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农民工应有权应谁直接主张赔偿赔偿责任
若雇佣农民的组织为用人单位,则属于工伤的,农民工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或组织主张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因此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理赔。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应按工伤赔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承包工程后,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受伤后,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因此由包工头对农民工承担雇主赔偿责任。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若由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害且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则雇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建筑、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状况,为强制建筑、矿山等领域规范用工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可见此时发包方虽与农民工无直接关系,但需要对农民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仅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
第三,发包方或分包方向农民工赔偿后是否有权向包工头追偿
发包方或分包方向农民工赔偿后,则依据发包方或分包方与包工头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
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承包工程后,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受伤后,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因此由包工头对农民工承担雇主赔偿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