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有:侵害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如何给予补偿?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计算: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赔偿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如何算?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赔偿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怎么算?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计算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按那标准赔偿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农村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月工资的7倍;2、医疗费实报实销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包括住院费等费用;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补偿;4、按该省的规定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郯城农村户口10级伤残补助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