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一、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是可以成为劳动者的。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录用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员工的。
二、但此录用是有前提条件和主要措施进行保护的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1、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用人单位要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4、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如录用16周岁以下的,则属于违法的。
学生打暑假工受劳动法保护吗?一、如果打暑假工的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受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如果是成年人,那就不受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
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那么对学生不利。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具体规定如下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1、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2、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5、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下:
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二、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百度百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满18周岁是不是学生工?学生工有没有《劳动合约法》的保护满十八岁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属于全民事能力人。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扩展资料
《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略)
附件二:未成年工登记表(略)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为其身心发展还不成熟,法律在很多方面都给予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了相应的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一、高校大学生的权力
首先作为一名大学生除了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外还享有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第一、受教育权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高等学校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学术自由权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高校学生可以自由的表发言论、文章、学术科研的权利;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人身自由权;
五、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时间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找兼职或者是勤工俭学等;
第六、监督检举权,学生有权利监督学校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不合理或者不正当的现象,并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的所有权利,
包括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第一,有权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受教育权是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第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有权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三,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团体活动及文娱活动,如参加班级主题班团会,参加班级组织的春游等;
第四,学生有权受到学校的公平平等待遇,有权完成学校规定学习任务和相关的课程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五,当学生在遇到学校给予的不公正处分时候,学生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第六,享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大学生的义务
首先,大学生普遍都年满18岁合法公民,要履行作为普通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接受教育的义务,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等。其次,作为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尽的义务。
第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第二、遵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努力学习,完成相关规定的课程和学业;
第四,学校运行需要一定的费用,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第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有爱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思想积极向上;
第六、遵守校纪校规、有义务维护学校稳定团结,最后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别需要说明是,高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制定相应的校纪校规,虽然不是属于法律范畴,但对学生而言是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所以大学生都有遵守校纪校规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大学生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高校大学生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的权力
首先作为一名大学生除了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外还享有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第一、受教育权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高等学校学生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第二、学术自由权,高校学生可以自由的表发言论、文章、学术科研的权利;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人身自由权;
五、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时间,找兼职或者是勤工俭学等;
第六、监督检举权,学生有权利监督学校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不合理或者不正当的现象,并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的所有权利,
包括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
第一,有权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受教育权是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第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有权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三,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团体活动及文娱活动,如参加班级主题班团会,参加班级组织的春游等;
第四,学生有权受到学校的公平平等待遇,有权完成学校规定学习任务和相关的课程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五,当学生在遇到学校给予的不公正处分时候,学生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第六,享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大学生的义务
首先,大学生普遍都年满18岁合法公民,要履行作为普通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接受教育的义务,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等。其次,作为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尽的义务。
第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第二、遵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努力学习,完成相关规定的课程和学业;
第四,学校运行需要一定的费用,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第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有爱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思想积极向上;
第六、遵守校纪校规、有义务维护学校稳定团结,最后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别需要说明是,高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制定相应的校纪校规,虽然不是属于法律范畴,但对学生而言是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所以大学生都有遵守校纪校规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学生享有哪些法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的规定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学生工有什么法律权利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申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