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本院对周某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及苏M×××××小型客车的投保情况等予以确认。
另查明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事发后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周某至某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28天,共产生住院医疗费46329.23元,门诊医疗费2362.86元(已剔除统筹支付的38.29元),合计48692.09元。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周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肩锁关节脱位等,行手术治疗,现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2.建议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期限为伤后60日,营养期限为30日。周某支出鉴定费2100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他人由于过错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某因本起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何国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辆在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周某的损失,应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医疗费中的10%为非医保用药,由何国林承担,其余损失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承担。
大连特大交通事故细节进一步披露,肇事司机该如何定罪量刑?2021年5月19日,大连市发生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了一起5死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31岁,驾驶一辆宝马车冲撞正在过马路的人群,并在撞击人群后,加速逃逸离开现场,在与一辆货车追尾后,车辆无法启动后,弃车逃跑。
事故发生后,大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布控工作,并迅速将刘某抓捕归案。据警方消息,刘某原在大连市一美容美发店工作,因投资失败,致心理失衡,产生报复社会心理,于是就发生以上了以上5死5伤的交通惨剧。
据警方消息,刘某在犯案时,思维意识清晰,反应正常,排除酒驾、毒驾行为。这样一个正当年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共造成5人5伤的交通事故,法律又该如何对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他量刑定罪呢?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刘某在犯案时,思维意识清楚,与正常人一样,但却因为自己做生意投资失败,就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于是选择驾车时,故意冲撞行人,造成5死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冲撞行人后,不仅不停车报警处理,而是加速离开,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追尾后,车辆失去动力,不得不弃车逃离现场。
在已知自己造成交通事故后,不停车处理,并加速逃离现场,刘某的做法已形成交通肇事后的逃逸罪。
故意杀人罪。
刘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有正常的行为责任能力。他在行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在知晓自己的行为一定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故意冲撞行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更应该重罚。
刘某的这种恶劣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1,危害公共安全罪致多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
3,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刘某所犯的罪行,第3条对他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因为他的下半生可能会在牢狱中度过了。
一个只有31岁的年轻人,只因自己的一时失败,就造成心理失衡,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并造成5死5伤的重大伤亡,这是不是也说明了在当今社会的年轻人,心理太浮躁了呢?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以特定对象为目标,而且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性强,所以一旦实施犯罪,将会带来巨大危害。对于刘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及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的犯罪行径,等待刘某的一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此事故究竟该谁负责?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双方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都需要对此次重大交通事故负责。
一、事件回顾
2021年1月26日15时45分,一辆载着江西赣州籍打工返乡人员的赣BZH985上汽大通牌客车超载7人后,从广东省汕头市出发,目的地是江西赣州,行至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寻高速公路31公里+100米处,与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造成车上7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当地交警已经对该车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2021年交通事故案例 了控制。
二、驾驶员责任
据初步查明,赣BZH985驾驶员存在着严重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及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与该车相撞的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也存在着超载行为。
1、赣BZH985驾驶员的责任
毫无疑问,赣BZH985驾驶员由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且具备特别恶劣情节,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中赣BZH985驾驶员已经造成了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所以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赣BZH985司机应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2、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的责任
在该案中,如果赣EB8581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那么也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造成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