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犯罪构成的概念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
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我国刑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埂,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构成是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从同类案件形形色色的事实中经过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于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用很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因此,必须将构成要件的事实同其他事实相区别。
3.犯罪构成具有法定性。
行为成立犯罪所需的构成要件,必须由刑法规范加以规定或者包含。只有经过法律选择的案件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在立法者看来,某一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是构成要件缺一不可。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定性与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是完全一致的。只有具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才具有刑事违法性。需要指出的是,刑法典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分别由总则和分则共同实现。因此,认定具体犯罪时,应以刑法典总则规定为指导,根据刑法典分则对案件事实逐一认定,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
张明楷 三段论“张明楷三段论”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界内广泛受到使用。
“张明楷三段论”是刑法犯罪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的三阶理论判断犯罪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其三个步骤为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
(1)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
(3)罪责(有责性)
同时满足构成要件该当性和具备违法性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的行为称为不法行为,一行为必须要不法且有罪责才能构成犯罪。
关于”三段论“的知识延展:
简介: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他包括:一个包含大项和中项的命题(大前提)、一个包含小项和中项的命题(小前提)以及一个包含小项和大项的命题(结论)三部分。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正确思维的形式 。
定义: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
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
三段论推理:思维时,大脑首先用一个人为定义的内容极为明确的、囊括的范围比较大的总的原则A(简称‘大前提’),再通过科学实验寻找另外一个概念小前提B,B的概念的全部内涵能够一定被包含在大前提A内、并且用文字描述的B的概念的内容时,不能人为与大前提A的内容本质完全一样(B简称小前提),然后按照小前提B如果属于大前提A范围内,那么B的性质一定与大前提的性质一样,而得到可靠而正确的判断,此思维过程叫做正确的下结论C过程——科学术语叫做“三段论推理”。
注:由此‘三段论’方法判断出的新结论,还可以成为人们下一步惊喜研究的新起点。‘三段论’思维,B必须有的坚实的‘论据’,否则得到的结论C就可以说是错误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C的得来也是依靠‘三段论推理’。凡是违背‘三段论’原则的思维都是不可能得到可靠的结论。容易导致‘循环论证’形式:例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为把‘三段论’变为‘二段论’,错误在于,论题也就是论据,非法地合二而一了,自己证明自’成立在《逻辑学》中是非法的。
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正确思维的形式 。
《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从刑法学中体验思辨的乐趣,以及对正义的关切文丨云海
第一次感受到法学思辨的乐趣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是《洞穴奇案》带来的。 杀人者偿命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是我们最为朴素的一种观点。但是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在这个虚构的洞穴奇案中,面对身处困境之中为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了救活其余四人而吃掉其中一人这一事实,对于幸存的四人是否有罪这个问题,竟然可以提出14种针锋相对的不同观点,结论脑洞大开,论证过程又都让人信服。该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体现了法哲学思想的多样性。
读张明楷的《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体验到的则是一场思维风暴。 在法学学科中,刑法学可以说是最考验正义感的学科之一。张明楷在书中指出,刑法学是人类智慧的高峰,它关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最紧要的问题,其背后则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刑法学的思维模式,就是用严谨的逻辑去解决复杂问题,用智慧去追求正义,所以,张明楷主张应该以用智慧追求正义的情怀去学习刑法学。与此同时,尽管为了正义寻求最优解的过程是极其严谨和复杂的,但张明楷认为,这也正是学习刑法学的魅力所在,刑法学是一场给所有人的思维风暴,它能够带给我们带来深度思考的快乐体验。
张明楷是法学界的大拿,中国当代极具影响力的刑法学家,所著《刑法学》堪称经典,是无数法学学子入门的必读教材,其《刑法的私塾》,则是精研刑法的进阶之作。而 这部《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乃是由得到课程转化而来,秉承了得到讲义系列一贯的风格,面向普罗大众,注重理论介绍和具体案例分析相结合,理论性和易读性兼具 。即使是法学的外行人士,也可以通过该书轻松入门。
该书按照刑法学的知识体系,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分别介绍了刑法学的基本问题、犯罪的成立条件、犯罪形态,以及生活中最常见的6大类罪名。张明楷指出,学习刑法的基本方法,首先是要尽可能熟悉《刑法》的重要条文,其次是要不断训练“断案”能力,也就是判断案件事实与条文的对应性、符合性,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永远追求最恰当、最合理的解释结论,即心中要充满正义感。
与正儿八经的专业教材不同的是,该书是问题导向的,意在激发读者对于刑法学问题的兴趣 。书中每一节都设计了一个司法实践中最具争议的具体问题,在介绍完刑法学的知识点之后,都会运用专业知识来分析、解决这个具体的问题,方便读者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加深理解。这种写法大大增加了该书的趣味性。
比如,对“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这个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就可以直接翻到“不作为”那一节去寻求刑法学上的答案。这是个千古难题,难倒了千年来多少好男儿。好在刑法一举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不作为也可能构成犯罪,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你对母亲有赡养的义务,而对女朋友只有道义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必须先救母亲。否则,你就有可能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
由此可见, 刑法学的问题源自生活, 刑法学的目的 也是为了解决棘手问题。 在书中,对类似富有争议问题的讨论还有很多,比如,电车难题、死刑是否有用、警察为了救人质而对绑匪实施暴力是否违法,等等。
因此,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也在于生活。张明楷指出, 刑法需要解释,但不能只有法条文字和汉语词典,还必须心中永远充满正义,在刑法规范和生活事实之间寻找正义、实现正义 。这正是我们学习刑法学、关注刑法学问题的价值所在。
张明楷刑法学思想!首先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法律不是万能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的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考法律来解决。但是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仍觉得需要保护,虽然,刑法本文没有明文规定这种罕见张明楷对刑法13条的理解 的行为为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可以根据类推得出的,仍然需要规定为犯罪。因为犯罪的本质,就是法益的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