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医院可以做 伤残鉴定 吗 可以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 工伤认定 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 伤残等级 ,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 医疗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 工资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 劳动合同 及其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 证据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 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认定办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医院是可以做 伤残 报告的,有些地方伤残鉴定是有专业的鉴定机构,都是可以的,伤残鉴定不一定都是医生鉴定的。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一定要带好资料在去,也不资料不全是不给做鉴定报告的,鉴定报告也是索要 赔偿金 的一个有力证据。
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病情稳定之后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期限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劳动者只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即可。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鉴定医生严格吗严格。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 不凭医生确定等级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肢体残疾医生怎样鉴定【法律分析】
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单纯的、按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你上述所说是办不了残疾人证的。但,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你说的“是先天的”,“只有拇指、中指、无名指,中指轻微弯曲,申不直,右手明显比左手小了很多”。那么就一定有功能障碍。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你可以带上你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两寸彩照5张以上,到你当地的残联领取残疾评定表后,到指定的医院做残疾鉴定。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吗?个人可以去当地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资料扩展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
工伤鉴定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例如:上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医生对于工伤鉴定严格吗?有些人当发生了 工伤 的时候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可能会去进行 工伤鉴定 ,那么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他最想要关注的就是医生对于工伤鉴定严格吗?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工伤鉴定是由工伤劳动委员会进行合理判断的,并且鉴定的过程也是比较严格的。具体的内容往下看。 工伤伤残鉴定 是由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召集专家组集体进行判定的,所以会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判定。是比较严格的。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 赔偿金 的程序是医生能做伤残鉴定吗 :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 伤残等级 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生活 护理费 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 劳动监察 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 伤残 状况。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 工伤事故 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 职业病 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