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只有一处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0912-3448883
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因病(非因工)职工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
扩展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参考资料来源:榆林市人社局-伤残鉴定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榆林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告
西安有哪些合法的法医伤残鉴定中心1、机构名称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2、机构名称:陕西宝鸡法医精神病鉴定所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群众路241号
3、机构名称:陕西咸阳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4、机构名称: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引路15号
5、机构名称:陕西榆林科正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楼下巷20号
6、机构名称:陕西中检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开发区科技二路68号西安软件园D区5楼
伤残鉴定的程序
(一)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伤残鉴定结果不被法院认可。
(二)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伤残鉴定以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三日内重新委托鉴定。
怎么引诱别人说不是我?01 02 03
现在的青少年接触信息的渠道变多,
“早熟”已不是一个少见的现象,
他们模仿大人的身份去做一些看起来“很酷”的事情,
而一些家长可能平时比较忙,
对孩子疏于关心,
导致青少年比较容易去网络上寻求情感慰藉,
让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有了趁手之机......
今天学爸想来和大家聊聊“被网恋欺骗的孩子”这个话题。
小学生见网友,被强奸并引诱卖淫
今年五一假期,13岁的湖南女孩潘佳并不好过。
一年前的2020年5月,她被人强奸并引诱卖淫。其中,被控强奸罪的从犯均未成年,主犯则刚刚年满20岁。
佳佳并不是一个幸运的女孩。2007年12月,母亲将她生下,三年后,因白血病撒手人寰。
父亲陷入悲伤,整日酗酒,患上了精神病,除了昏睡,常在家门口大声唱歌,2020年还住了三个月的精神病院。
母亲去世后,婶婶承担起了监护人的责任。
案发时的佳佳还不到一米五,又黑又瘦,马上小升初,比同龄人早带了些叛逆,离开家的想法时有冒头。
2020年5月,佳佳在网上认识了20岁的李某利,她的人生轨迹从此被改写,每每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痛苦不已。
第一次与李某利见面,是被隔壁班女同学带去的。
2020年5月6日,二人再次见面,也就是那天,佳佳被李某利带进了宾馆。
在明知道佳佳未满14岁的情况下,李某利第一次强奸了佳佳,随后又三度与其发生性关系。
李某利有4个小弟,均是未成年,他在宾馆内犯案,4人便在门口把风。如果佳佳迟迟不出来,他们就开着摩托车在村子里一直晃。
因被强奸而感到羞耻的佳佳不敢既向家人告诉自己的经历,又害怕李某利游荡的同党们被村民碰见会传风言风语。
于是她只能一次一次地向李某利屈从,甚至还被他控制卖淫。
佳佳说,李某利曾和自己说,他身上背着案子,必须拿出十万元。
他曾试图给佳佳洗脑,灌输不当思想,甚至承诺只要赚到钱,就娶佳佳为妻,多次引诱佳佳去宁远县旺都宾馆卖淫。
佳佳始终记得,她在宾馆的电梯中被左右围着,恐惧且慌张。
李某利还打得一手PUA“好牌”,佳佳拒绝去宾馆时,他除了会生气发火外,还会卖惨、装可怜。
“老子感冒脑壳痛都舍不得花钱去打针,就是为了存钱快点”
“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我自己心里面也快要崩溃了”
“可能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你心里不是那么在乎我,不那么爱我。”
佳佳在害怕与自责中煎熬,想逃离却又觉得无处可逃,如此往复。
起诉书中显示,2020年5月10日到13日,佳佳被四名男子性侵多次,李某利从中获利上千元。
四名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他们年纪最大的52岁,最小的35岁,每次200元或300元。
与此同时,涉事宾馆的两名老板因容留、介绍,也被提起公诉。
这两人是“惯犯”,从2017年开始,就从事着肮脏行当,非法获利十几万元。
涉案地点说是宾馆,其实更像旅店,狭窄局促的门头,算不得干净卫生的环境,毁了佳佳的一生。
据佳佳回忆,案发那段时间,婶婶正好因为要赶一批加工的货物没空回家,父亲也总是不知所踪,不是在哪里喝醉就是在屋内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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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被提起公诉,多数未成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起案件得以曝光,嫌疑人悉数得以控制。
目前,这起未满十四岁少女被诱拐强迫卖淫的案件中,共有11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被控强奸罪的有9人,其中5人为控制小女孩卖淫的团伙成员,主犯李某利同时还被控引诱卖淫罪,另有4人为嫖客;
此外旺都宾馆2名老板也因容留未成年人卖淫被提起公诉。
潘佳的代理律师翟楚表示,此次开庭,四个嫖客的案子为再审开庭,之前已经开庭宣判了,
但法院并没有通知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这一次在翟楚和被害人佳佳提出“法院程序违法”的异议后,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
翟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11个被告连带赔偿被害人80万元。
但是在法庭上,被告们都表示自己的家庭拮据,负担不起高额赔偿款,因此本案民事诉讼推进困难。
目前,在历经三天的二审开庭后,本案至今还未宣判。
出事后,佳佳感受到了自己身上的变化,脾气变得暴躁,习惯了用脏话来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欺负。
佳佳说,当她情绪很差时,便想要割腕,见了血心情似乎就会变得好一些。
当自己一个人静下来时,就不自觉会胡思乱想,想到一年前发生的事情,会自责,也想过要不就堕落下去吧。
这让学爸想起18年那位跟佳佳有同样经历的女孩。
刘雨,山西人,今年15岁,刚上初三。一家人在陕西榆林神木市打工生活。
一天傍晚,刘雨突然告知家人,有同学问她借书,她去送书,随后出了门。
当晚,刘雨没有回家,家里人四处找也没找到。第二天上午,亲戚家一个男孩在QQ上联系到了刘雨,男孩约她见面。
“亲戚家孩子在约定的地方等了一段时间,她才来,她说要看看有没有大人跟在后面,有家长的话就不见他了,她不想回家。”
在刘雨失踪十天左右,父亲报了案,之后发了寻人启事。
2018年11月20日,警察通知刘雨的家属辨认尸体。
“尸体被分成几块,又做了一个DNA检测,目前还没有结果。”刘雨的父亲说。
经过调查,最终真相大白——
2018年农历9月23日下午四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白某某、贺某带刘雨(化名)去金鹏商务宾馆卖淫。
后因嫖客不满意,犯罪嫌疑人杨某、白某某、贺某、张某某、乔某某五人将刘雨带至杨某叔叔家,
在二楼东面卧室将被害人刘雨衣服脱光后,五名犯罪嫌疑人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被害人刘雨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殴打。
第二天杨某等人发现被害人刘雨死亡后,将情况告诉李某某。
后李某某伙同白某某等五人在另外一间卧室将被害人刘雨尸体肢解后,李某某、杨某等六人共同将刘雨的尸体在附近一墙角掩埋。
而六名嫌疑人均为刘雨同龄人,年龄在14-17岁之间。
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露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使颅内出血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被害人张露的父亲认为,嫖娼人员韩某某应该被列为强迫卖淫的共犯,
“是他叫几名嫌犯给他到学校周边物色对象,事后发生矛盾纠纷,导致我女儿活活被打死的。现在对他的处罚太轻了。”
此前,神木市万镇镇政府工作人员曾表示,2018年12月,万镇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曾收到神木市公安局下发的终止侦查告知书,
内容为韩某某涉嫌强奸案,但经调查不构成犯罪,决定终止侦查。
该工作人员称,韩某某曾在神木市万镇镇人民政府工作过,但并非公职人员,而是临时工,“只是协管员”。韩某某2019年春季已离职。
案发后,韩某某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发现孩子网恋,我们应该怎么办?
李某利,在成年人来看,就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唯一的资源就是4个跟着他混的小弟——也全是一帮04、05年的小屁孩。
他能捕食下手的对象,也只能是更小的小孩。
比如潘佳。
她和他透过qq认识,不过,qq却是潘佳的同班女生牵线搭桥认识的。
——对于青春期的女孩子来说,遇到这样的一个坏朋友,就完蛋了。
在前青春期,也就是孩子们12,13岁这个阶段,有些女孩,已经有了社会习气,甚至在校园外认识了这哥那哥。
大人们都知道这不是好事,但对于不谙世事、没有社会经验的孩子们来说,可能是一件很威风很不得了的事。
而且,在这个阶段的孩子,本身渴望友谊、渴望社交、渴望陪伴,这是他们/他们逐渐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心理过程。
这阶段,父母/监护人/老师说还不一定管用,但她们的同伴对她们的影响力可大了。
据相关数据统计,在未成年人网络交往方面,50.9%的未成年人会在网上结交到现实生活中不认识的新朋友。
那些能在社交软件上去勾搭未成年少女,甚至是小学六年级女生的能是什么好东西呢?
他们给她零花钱,给她买小裙子买口红,是来做公益的吗?还不都是图谋从她年轻时富含胶原蛋白的身体?
李某利的套路,就是哄骗12、3岁无知的小女孩,以谈恋爱为名,弄到手,再控制卖淫。
这是底层皮条客的老套路了。
那些从小缺爱,刚刚步入社会,或原本还在学校做梦的小女孩,一下子落在这样的经验老到的男人手里,被骗色只算是轻的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
常规操作是骗色完了,偷拍视频去卖钱,再送去灰色场所,去做色情服务,从此成为他的鸬鹚,不断给他弄钱。
控制这样的小女孩,成本几乎为零。
只需要让她相信,他爱她。
只需要pua她,控制她,隔离她正常的社交,剥夺她其他的人生可能性。
作为父母,如果发现孩子网恋,想避免自己的孩子被这样的人渣盯上,学爸想,下面几种方法可能会有些帮助。
第一,生活中,我们要跟孩子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交流通道。
真诚地接纳孩子网恋的事实,并要求孩子分享一些对方的个人信息
(比如年龄、性别、地理位置、家庭背景、职业身份等)以便我们判断和确保孩子与对方交往的安全性。
我们还可以问问孩子:对方有哪些特质吸引他?
我们可以通过让孩子描述对方的外貌、性格、品德、人生价值观等部分,跟孩子一起有更多的交流讨论和深入探索。
第二,我们要给孩子在这个过程中设置明确的边界。
1、我们需要清晰地表达,并且向孩子提出明确要求:恋爱可以有,但是不能影响学习。
我们可以告诉孩子:每个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他要做的事情,都有他要负的责任,那么作为学生,他们的责任就是把书读好。
2、不能和对方在网络上,通过任何渠道方式(游戏,直播间、博彩等)发生金钱交易,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透露自己和家人的私人信息给对方。(包括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取款密码信息等),
如果对方提出类似的要求,需要第一时间及时告知父母。
3、和网友进行视频聊天,如果对方提出一些无理的、跟身体展示有关的要求,必须立即拒绝并且第一时间告知父母,以免遭遇网络诱骗。
在恋爱的过程中,青春期的孩子在情感表达上容易冲动。为了确保孩子是安全的,我们需要跟孩子明确地表达:
比如,哪些身体的亲密的行为是不能有的,尤其是肢体表达的边界;
比如,两个人不能单独到密闭的空间去见面,如果他们要单独约会,需要父母在现场,离他们安全的视线范围内陪同一起。
愿世上再没有无辜的女孩受伤害,愿每个女孩都能在世上安然盛放。
学爸希望这个链条上每一个人都被重判。
网友热评
我老公在派出所做辅警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被别人骗去KTV里面在厕所里面,和第一个人发生关系,小女生是自愿的,后面是被强迫和别人发生关系,然后女生去警察局报警的时候是和自己男朋友一起去的。然后我老公听到时都蒙了,说你确定吗?女孩说确定是被强奸。
----仂估额姑息你
都是成长中的小恶魔,必须严惩,如若放任就会危害社会!
----小能能87
未成年不应当成为恶性犯罪的保护伞☂️!从案件情况来看,案发时最小的已经达到了14岁,对于从小就不学好的问题孩子,必须附带民事诉讼,让他们的监护人付出印象深刻的代价,让他们的监护人切实承担着自己的监护责任
----Lvs虎妞
评论区告诉学爸你们怎么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