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等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答问(摘要)
新交通事故保险制度五大要点解读
一、赔偿原则发生根本性改变
新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原来的商业保险有很大不同。原来的商业保险要看司机有没有责任。司机有责任才赔偿,责任大就多赔,责任小就少赔。现在实行的强制保险不管司机有没有责任都要赔。只要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要在限额内赔偿。
这个改变来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新规定有三个好处:第一,受伤的人能更快拿到赔偿,不用等责任认定;第二,减少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律纠纷;第三,处理事故的程序变得更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伤的人故意造成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二、四种情况可申请急救费垫付
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伤者经常需要紧急救治。但有时候司机无法立即支付医疗费。新规定明确四种情况可以申请垫付急救费:第一种是司机没有驾驶证;第二种是司机醉酒开车;第三种是车辆被盗期间出事;第四种是司机故意制造事故。
保险公司垫付的钱不能超过医疗赔偿限额。垫付的钱只能用于必要的抢救治疗。比如骨折固定手术、大出血止血这些救命措施。但是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讨这笔钱。
三、新旧保险制度有三点不同
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三个主要区别。第一是赔偿原则不同,强制保险不需要认定责任;第二是保障范围不同,强制保险只赔车外人员,商业保险可以包含车上乘客;第三是收费标准不同,强制保险全国统一价格,商业保险根据风险定价。
新制度实施后,所有车辆必须购买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变成自愿选择的补充保险。强制保险就像基础防护网,商业保险是升级保护层。两者可以同时购买,获得双重保障。
四、制度设计突出"救命优先"
制定规则的负责人特别说明,垫付制度是为了解决"救命钱"问题。交通事故有突发性,伤者可能等不起责任认定。新规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必须先行抢救。
保险公司要在接到申请后1小时内确认垫付。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交警的事故证明、医院诊断书、费用预估单。如果材料不全,可以边抢救边补交。这个规定避免了因为手续问题耽误治疗。
五、追偿机制防止恶意骗保
有人担心垫付制度会被滥用。新规设置了双重保障:第一,只有符合四种特殊情况才能申请;第二,垫付后必须追偿。保险公司会通过法律途径向责任人追讨垫付款。
如果发现骗保行为,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故意伪造事故现场、虚报医疗费用等。查实后会面临罚款,严重者要负刑事责任。这个机制既保护了伤者权益,也防止制度被钻空子。
这个新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所有机动车必须按时投保,否则车辆不能上路行驶。交警在检查时,会重点查看强制保险标志。未投保的车辆会被扣留,车主还要缴纳两倍保费的罚款。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制度有效落实,真正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