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为债权人、债务人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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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是怎样规定的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然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所欠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普通破产债权是什么意思?和共益债务区别在哪里?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债权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破产实践与理论来分析,两者的区别之处主要在于:
1、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
破产债权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2、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
破产债权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引发的债务都源于破产财产。
尽管存在上述差别,但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认定上,两者还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对于两者之间的界限,应把握的是,破产债权仅限于必要的破产财产的管理性和程序性支出,即那些不支出破产程序就无法进行的费用,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共益债务包括的内容1、因管理人或者 债务人 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的合同所产生的 债务 ;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 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 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院在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之后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企业会进入 破产清算 程序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都是企业应清偿的部分,它们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了使破产程序更加顺利进行。在破产清偿的顺序上,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会优先于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