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一、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细则 1、为保障征地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的顺利进行,维护征地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 法规 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结合《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 社会保险 办法》和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3、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区劳动、农业、统计、公安、民政、物价、计划、建设、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4、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要求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三、成都龙泉 征地补偿标准 实施细则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以及青苗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本办法附表一、附表二标准进行补偿。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实补偿,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该占用地块面积。 3、有档案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 拆迁 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按本办法附表三标准补偿,由原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自行拆除,材料归已。 企业搬迁 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四、以下情况不予赔偿 1、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不具有土地合法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 临时用地 (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按照统一拆迁标准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的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被拆迁者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1、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有特殊的历史背景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2、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补偿方式包括金钱补偿和等价置换。4、拆迁补偿金算法。5、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6、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关于拆迁补偿价格,国家在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评估标准中只是做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了一个大范围上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的界定,【“货币补偿 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 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也就是具体实施拆迁时的补偿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而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你说的对已经完成拆迁的补偿款进行差额补偿和时间的划定依据就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了,这个完全是由当地政府决定的了。你的情况个人觉得法律维权的路不通,原因很简单,“只因无法可依啊”。只能靠自己去政府协商,好好拉拉感情,套套关系,哭哭穷,飘飘泪也许会有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
2020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龙泉阳光南路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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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者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者提供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法律依据:《拆迁装修赔偿》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人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拆迁人应当按规定向拆迁承办人交付委托拆迁费,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拆迁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