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如是交通事故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用人单位和司机都有赔偿责任。单位按工伤赔偿,车主按人身伤害赔偿。
法律分析
工人在回家路上发生意外死亡的,对于肇事方司机及车主,则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对工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再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在工伤索赔过程中遇到有争议事项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晚上加班下班后工人回家路上意外死亡,单位应承担责任吗?依据是什么?广东胡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的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的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他情形。”
所以该工人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工人在工地上感到不舒服,在被送回家的路上死亡了,工地要负责任吗?必须有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工人下班没到家之前有什么事故,厂家都有责任,当然也要有时间的度和工人与工厂的距离来定论。
一、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属于工伤事故。
题主描述的,这个工人是在工地上出现不舒服,也就是突发了疾病,而且在被送回去的路上死亡了,应该从发病到死亡不到48小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工伤保险事故。
二、不管这个工人有没有和包工头、总承包方签订用工合同,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他们都要按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个发病的工人,只要在事实上是在工地上做工的,不管有没有和包工头及总承包方签订用工合同,都是事实用工,如果发生了《工伤保险条例》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都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由包工头及总承包商进行赔偿。如果参与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保了商业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如果包工头和总承包商既没有参保《工伤保险》,也没有投保商业保险,那就由包工头、总承包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是责无旁贷的。
三、如果工地包工头和总承包商扯皮不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收集资料把他们起诉到法院,寻求法律的支持。
如果工地的包工头和总承包商,既没参保《工伤保险》,也没投保商业保险,他们为了逃避责任,就会互相扯皮,不愿你受害者家属赔偿,让你不知如何是好。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就要收集材料,把他们都起诉到法院,寻求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是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有效办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工人在下班回家途中自已造成车祸死亡能算工伤吗?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的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自己造成交通事故的,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三、因此本案不属于工伤。
四、建议考察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存在问题,以便维权。
工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车祸死亡,肇事者逃逸,我们该怎样补偿?首先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对于发生的这事,厂方应先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毕竟是一个人,没了就没了,不能复生了,应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其次,配合当地警方,争取尽早抓获肇事司机,这是关键。然后我们现在来分析案情。 1)找到肇事者,按国家交通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同时,在追究肇事方民事责任赔偿时,可以附带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说,现在工人死在了下班回家路上 你们最要紧的是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尽早找到肇事方,由肇事方单位及肇事方共同对死者进行赔付,那样你们的相关赔偿会很少。 2)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要全面考虑,肇事方逃逸,存在是否是黑车?如果是黑车,则肯定没有交强险,同时,对于警方破案就显得很棘手,再有,即便找到这个黑车司机,他是否有赔付能力?那样的话,哪怕抓到肇事方,肇事方因无赔付能力而无法执行民事赔偿,只能刑事判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要你们对死者进行赔付多了。 3)人相对都是自私的,在现今社会下更是达到极致,世风日下,悲哀...在你们和死者2方的协商中,记住,相对赔付应该是肯定的,只不过为了减少己方的赔付或说为了应付死者一方的无礼赔偿要求,工人在下班回家路上死亡是属于工伤,如果是第一天来在外面闲逛则不是上班行为,属个人行为...明白吗?在回家路上对于肇事方逃逸,哪怕死者走在马路中央被压,只要肇事方逃逸,责任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但是对于现在还未找到肇事方的前提下,工人回家路上走路是否比如有玩笑追闹,是否酒后等等....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事情发生了,不要慌,做好该做的事(相对情况的了解,记录等等),但不要做的过了,那样会激化矛盾的,毕竟人死了不能复生,对外配合督促警方早日抓到肇事方,对内安排专人安抚死者家属,生意该做的还是要做,不可能为此无心打理生意的。能达成协议最好,不能就要打官司了,律师费不便宜的,有专业问题也可以咨询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