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申请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被申请人工伤职工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其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他。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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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手术怎么申请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大家都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而且企业单位也是需要对此进行赔偿。很多人工伤都是要做手术的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下面是工伤二次手术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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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手术申请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扩展资料:
工伤后须二次手术,在二次手术前辞职,跟单位协商好,是否一次性赔偿,如果是一次性赔偿,那后面所需要的治疗的费用,单位就不用负责,如果是分批赔偿要把前期的费用先支付,在治疗好后再找单位赔偿治疗费用。
二次手术花费报销流程主要是到社保中心领取二次住院备案表、到医院开证明、最后到社保中心报销。一般,员工因为工伤所有的花费,其实都是要用人单位报销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话,报销流程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直接找用人单位报销就好。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二次手术怎么申请2
工伤二次手术报销流程是如何的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工伤二次手术怎么申请3
一、工伤认定书二次手术申请材料有哪些?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申报材料:
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
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
7、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住院病案一份(有住院发票的提供,在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使用了钢板等特殊材料的还要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或说明书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9、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工伤鉴定机构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有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的病历和复印件等,若有住院病案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总之就是需要提供孩子能够么自己伤情的材料,并且需要支付鉴定费用,一旦认定为工伤,额医药费等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报销明细表一、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二、工伤保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哪个好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手把手教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的规定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1)治疗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报经办机构同意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的工作是非常危险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的,比如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我们都知道的挖矿的工作,一般在中国挖矿的 旷工 工资 都很高,一个月有七八千的工资收入,但是一切都是成正比的,工资高的代价就是工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那么员工如何领取 工伤保险 待遇? 一、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 工伤 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条例》的第一条即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者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即职工为实际赔偿的受益者。 《条例》的制定对企业的利益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即如无工伤保险, 工伤待遇 是由企业支付的。 大多数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由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代工伤职工领取,并应及时发放给工伤职工。 自 工伤事故 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企业要进行 工伤认定 申请,超过 30 日后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的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 、《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 、《 广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 、《广州市伤病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表》原件及复印件; 4 、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 5 、 交通事故 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6 、死亡失踪的 ( 1 )提供 死亡证明 及殡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 ( 3 )失踪后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失踪者重新出现,法院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法院《裁决书》。 7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 1 )提供劳保关系卡或有供养关系的证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 2 )提供死者和供养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证明。 生存认证: 1-4 级 伤残 职工,供养遗属每年 6 月和 12 月都必须进行生存认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到 社保 经办机构,没按时提交证明的,将会停发待遇。办理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上海 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9号令)。 (二)办理条件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办理凭证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 医疗费用 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 医疗费 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 医疗保险 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核定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 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 劳动合同 、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 7、委托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部门及时间 工伤人员或被委托者可在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于每月5—26日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结算岗位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办理期限为三十天。 受理结果 审核通过: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二份,申领人核对并签字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存。 审核不通过:承办人应当场告知申领者不予受理的理由(条件不符明确告知,材料不齐要求补齐),同时退还申报的材料,并打印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领人,待材料补齐后,重新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员工发生工伤时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的?工伤的发生有时候并不是我们自己可以控制的,所以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也对于用人单位关于员工工伤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员工在单位发生工伤,如果单位有帮忙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由工伤基金会承担工伤赔偿,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申请怎么申请?1.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呼市工伤待遇申请表 ,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上海* *公司(请按工伤认定书上单位填写):
201*年*月*日,本人在* *受伤(请按工伤认定书上受伤经过书写),经* *医院诊治(请按工伤认定书上诊治医院书写),目前伤情基本稳定,本人向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 * * (伤者签名,不能签名者请按拇指手印)
201*年*月*日
三、工伤申报所需材料
单位申请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承诺书和受伤者受伤经过陈述(申请表和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2.伤(亡)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机);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即病历卡、拍片报告和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
4.伤(亡)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