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第一:企业搬迁并不应当直接支付劳动者赔偿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只有在企业因搬迁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双方也无法就新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的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以按照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不是赔偿金)
第二:关于企业搬迁多远才可以认为是发生重大变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的解释细则里规定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了,企业搬迁后不能影响劳动者日常的工作出行,也不能大幅增加劳动者的出行距离和成本----例如,某个企业从A市B区搬迁到A市C区,导致部分员工上班从15分钟路程变成一个小时,那么这就属于大幅增加劳动者的出行时间,就是合同履约发生重大变化。而如果只是从B区的1号大厦搬迁到2号大厦,员工只需要多走几百米就可以上班,则不属于。
劳动法规定厂子搬迁多少公里才给赔偿一、企业搬迁并不应当直接支付劳动者赔偿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只有在企业因搬迁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双方也无法就新的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按照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不是赔偿金)
二、关于企业搬迁多远才可以认为是发生重大变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的解释细则里规定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了,企业搬迁后不能影响劳动者日常的工作出行,也不能大幅增加劳动者的出行距离和成本。
例如,某个企业从A市B区搬迁到A市C区,导致部分员工上班从15分钟路程变成一个小时,那么这就属于大幅增加劳动者的出行时间,就是合同履约发生重大变化。而如果只是从B区的1号大厦搬迁到2号大厦,员工只需要多走几百米就可以上班,则不属于。
扩展资料:
搬迁补助费是指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产权调换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8个部分:
1.房地产评估价格;
2.装饰装潢补偿费;
3.搬迁补助费(含生产设备搬运、拆装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
5.附属设施补偿费;
6.树木花卉补偿费;
7.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8.权属证书变更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搬迁补助费
劳动法是怎么规定搬厂赔偿的同城搬迁或者公交可达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或者用人单位有车接送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虽然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定内容,一般情况下,变更工作地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但在地方规定中,同城搬迁或者用人单位有车接送,或者公交可达新厂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去是违法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搬迁到外地的,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粤人社规〔2013〕3号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搬厂怎么赔偿这个没有法律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的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搬离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的位置距离原来多远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是比较关键的评判因素了。
一般搬迁到别的城市去了,
肯定属于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是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同区地方,
一般不算用人单位违约了,
也就不需要给员工赔偿金。
如果搬迁到同城但不同区,
这个比较难说,还没定论。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给员工的劳动法合理赔偿是多少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因为公司搬迁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了但是没有和你协商,就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搬迁劳动法是怎么赔偿的因为用人单位地址变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属于非过失性辞退劳动法规定搬厂多远有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