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因为打麻将所在地旁边的水池没有摆放安全警示的标志,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最后导致孩子掉入水池当中身亡。
有一些父母因为疏忽导致孩子发生意外的事情并不是个例,云南丘北县就发生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了这样的惨案,因为父母只顾着自己玩麻将没有起到监护的作用而引起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了孩了溺水身亡的事件,令人非常的心痛。
一、家长过于痴迷打麻将,最后导致孩子溺水身亡
云南丘北杨某经营了一所山庄,因为平时对外进行免费的烧烤,许多当地的村民都会在此游玩,案发当日村民段某带着自己一岁半的孩子来到山庄玩,段某在山庄看其它人打麻将,孩子小强跟其它三位孩子在水池边玩耍,距离段某打麻将的位置有六百米的距离。小强在水池边玩耍的时候掉到水池里面,当中一个孩子看到连忙高声喊人却没有人答应,直到叫来大人才将小强捞出,经过人工急救和120的救援,小强被确认溺水而亡。
二、小强父母起诉山庄老板杨某,老板杨某另有一番说辞
事发之后,小强的父母认为山庄老板有过失于是起诉杨某,并要求对方赔偿二十四万元。为杨某是山庄水池的拥有者,明知经常有人在水池边钓鱼都没有设立安全警示牌,也没有安装水盖和防护网等保护物品,没有对安全做好防护,才会让自己的儿子不慎跌入水池中淹死,因此山庄老板要负全部的责任。老板杨某则认为小强只有一岁半,还是婴幼儿的阶段需要监护人保护在左右,而身为家长在孩子发生危险时一直在打麻将。同时杨某表示自己在水池边建立了一米高的水泥墙,并且在大门和石柱上注明了儿童禁止入内后果自负的标志,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措施。
三、法院对于案件做出最合理审判,双方都要负相应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父母应该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的义务,小强只是一岁半的孩子没有分辨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需要家长在旁边保护,可是小强的父母放任孩子跟三个同样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起玩耍,共同实施危险行为。从孩子离开到溺水发生都没有家长在身边,小强父母没有起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义务最后导致死亡,因此父母负主要责任。而杨某的大门和鱼塘设有警示牌,对于孩子来说还不具备识别字的能力,同时鱼塘的大门打开导致孩子掉入水池而亡,对于后果承担未尽到管理职责,审判杨某赔偿小强家长将近五万元的罚款。
总结
小强的父母失去孩子是一件非常悲惨的事情,造成这件惨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父母的疏忽让孩子失去宝贵的性命,让人非常唏嘘。小强的事件应该给所有父母敲响警钟,孩子年幼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懂得什么是对错,也对分辨不出自己的行为是否安全,身为家长不但要起到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也要起到保护孩子的责任。
五岁小孩在我家池塘里溺水死亡,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你家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的池塘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又因为五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亦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所以,你可能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因为这是你的私人池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是你的责任。
有关儿童溺水身亡的赔偿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另外对于相关丧葬费以及其它费用还需要结合实际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的花费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协商的意见或者判决结果来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要看水池的所有权人及封闭程度而定,是否是类似公园的公共场所,还是具有私密性的水池。如果水池属于公共场所,公司存在过错(未设置警示标志等),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小孩溺亡存在两个责任,一是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简单说就是没看好孩子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二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过错责任。因此,这个责任法院按对半分担,即父母和责任单位各承担一半并无原则性错误。至于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是有文件规定的,根据年龄、当地收入水平等决定,而通常这种标准往往跟不上形势发展,所以造成实际赔偿比当时的当地标准会偏低。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可通过上诉,提出赔偿依据(包括孩子的抚养费用,精神影响的病历等等)甚至近期赔偿的案例给法院参考,争取更高的赔偿额度。当然也可以和当事单位协商,让行政机关提供补偿(人道主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儿童在家附近无防护栏和警示牌鱼塘溺水。法院判鱼塘管理者承担百分之十合理吗?1、小孩属于未成年人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对自己所实施行为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的后果,及日常生活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危险源缺乏或毫无辨识与躲避能力。
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义务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帮助其排除日常生活之中的危险因素,纠正其危险行为。
3、小孩的最终不幸所导致的原因,必定不能排除其监护人对于其监护失职的原因。
且该原因应当作为最终悲剧后果的主要原因为存在。
4、作为鱼塘主人或管理人,应当在鱼塘周边设置围挡设施,或至少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方可显示其尽到了最大限度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提醒义务。
5、最终的孩子死亡的悲剧后果,应当由孩子监护人与鱼塘所有权人共同承担责任。
具体责任的划分比例,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区分彼此的对错程度予以确定。
6、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交涉,交涉未果诉讼解决。
但是即便是诉讼,也离不开上述原则合理的确定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儿童溺水死亡赔偿标准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按二十年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也就是说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鱼塘儿童溺水赔偿案例 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涉及到小孩意见溺水死亡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赔偿的对象,应当根据实际溺水情况来进行认定,可以与当事人之间协商来进行办理,后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