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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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由此不难看出,工伤认定的主体为劳动者,通常认为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自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做暑期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明显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暑期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将不视为就业,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有学校负责人说了:“企业与在校生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会把双方甚至是校方的职责标明,学生工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与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时,若企业或学生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将会先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会指引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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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时候受伤是否算工伤看实际情况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且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才能认定工伤。
二、工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暑假工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
三、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扩展资料: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