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 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 应当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十六条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 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 应当负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
第四十七条 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第四十八条 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第四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何确立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推荐合同范文•煤炭运输合同•土石方运输合同•垃圾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承运人责任险理赔范围承运人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对由于为履行运输合同而使用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了不良状况的车辆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引起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36条规定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根据我国《海商法》第51条的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另外,承运人依照前面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2)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即说明,除第(2)项规定的原因外,由于其他几项的原因导致货损的,承运人都要承担货损原因的举证责任。
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怎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伤亡承运人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旅客伤亡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但是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关于海运承运人责任,在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中分别是怎么规范的?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我国《海商法》参考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了海牙-维斯比规则并适当吸收了汉堡规则中的规定,主要规定了承运人的以下责任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
1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责任
2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的责任
3船舶不进行不合理绕航的责任
4船舶合理速遣的责任
5损害赔偿的责任
〈海牙规则〉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1)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海牙规则》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谨慎处理,1使船舶适航2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3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该船其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地接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 《海牙规则》第3条第2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货物
另外,〈海牙规则〉第4条第5款规定,不论是承运人或船舶,对货物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在任何情况下,当每件或没单位超过100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 他货币时,概不负责,但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将其性质和价值加以申报并在提单上注明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