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员工偷拿公司东西达到一定数额的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涉嫌盗窃罪。
盗窃罪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员工私自拿公司物品该怎么处罚的盗窃公司物品达一定数额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的员工涉嫌盗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秘密盗窃大量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犯盗窃罪的人,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盗窃、入室、持械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黄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资料:
1、无论是不是公司员工,偷窃都是盗窃行为,涉嫌盗窃或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犯罪数额巨大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财产、监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当然,最后的判决必须结合整个案件的较轻和减轻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有积极赔偿、招供、悔改等宽大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2、偷拿公司的东西它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腐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数额较大,构成职业占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任命在非国有公司履行公务的人员,企业和其他单位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任命的在非国有公司、企业履行公务的人员,其他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属于腐败。
公司员工窃取本单位财物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公司员工窃取本单位财物是属于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员工拿走公司物品算盗窃吗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扩展资料: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