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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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626元(2015年合肥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63626元)×4个月=254504元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626元(2015年合肥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63626元)×5个月=318130元 法律依据:①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626元(2015年合肥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63626元)×4个月=254504元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626元(2015年合肥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63626元)×5个月=318130元 法律依据:①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63626元×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①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①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保留劳动关系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第二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第二十七条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第二十八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伤残辅助器具费;(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九)丧葬补助金;(十)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他费用。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二条职工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输出劳务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约定工伤保险补偿办法。已办理国内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其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且获得境外赔偿的,不再支付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境外赔偿低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第三十三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雇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第三十四条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放。上述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予以预留,并一次性支付给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预留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从复查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第三十六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前,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暂不支付,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支付。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后,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第三十七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适时调整。生活护理费待遇水平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每年7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药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2、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年

2022年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例如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安徽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安徽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一次性伤残津贴为7个月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的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那么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总体规划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10级残疾人解除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安徽滁州来安工伤鉴定后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 工伤 方面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的案例我们肯定是听说过不少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工伤其实对于一个工人来说伤害非常的大,因为工伤如果严重的话甚至可以影响到我们今后的正常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方面是有赔偿的。那么安徽滁州来安 工伤鉴定 赔偿标准 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安徽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找法为您详细介绍最新安徽工伤赔偿标准: 一至四级类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 伤残 为27个月的本人 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 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六级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 劳动关系 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 退休 ;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停发伤残津贴,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安徽省,五级为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为1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安徽省,五级为3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为3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至十级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 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安徽省,七到十级分别为10、8、6、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安徽省,七到十级分别为20、15、10、5个月本人工资)。 工亡类的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护理费 标准 工伤职工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停工留薪期 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余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障碍鉴定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3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保障因工致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 四级工伤 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40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1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12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 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 六级工伤 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伤残140元,六级伤残120元。 三、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为:2012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计发。 五、费用来源 参加工伤保险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或原由 养老保险 基金支付的享受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此次调整增加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增加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其他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落实。此次待遇调整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于2014年1月25日前落实到位。各地如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此次待遇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对于 安徽滁州来安工伤鉴定 后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当地政府对于工伤的相关规定当中找到的,一般情况下工伤的赔偿都是有很多的标准的。而且是按照一个等级来进行划分赔偿的标准,所以说对于赔偿方面的事情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们是需要看我们的工伤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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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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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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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9:01

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怎样写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此致x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xxx二oox年xx月xx日工伤赔偿申请书范文:申请人:某某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123456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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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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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8:59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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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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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8:56

安徽省安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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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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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9:23

安徽省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临沂三区为180元,其安徽省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他九县为150元) 劳动保险条例 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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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交警认定汤女士承担全责,伤者起诉要求汤女士承担几十万的赔偿,保险公司却以汤女士逃逸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汤女士委托元甲律师维权,在元甲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对伤者进行赔偿,汤女士对判 ...

赔偿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03-31 11:32

安徽省工伤职工死亡赔偿标准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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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2021年因醉酒后从车内坠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完成其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因不知道如何主张赔偿,王先生委托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师在与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协商后,因被保险人拖延不签协议而诉至法院,后在法院阶段通过人 ...

赔偿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03-31 11:22

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

合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安徽省工伤赔偿公司赔偿多少,十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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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委托人受伤,但不懂如何索赔。元甲律师助力进行伤残鉴定、与对方以及保险公司专业谈判,最终双方和解,获得赔偿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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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0:57

安徽省九级工伤赔偿2022标准

9、伤残鉴定费280元综根据医药费、工资数额同预计16至20万间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按照安徽合肥标准预计赔偿18至23万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其赔偿数额基本平均工资水平同、支配收入同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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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的一起交通事故不仅拿到了交通方面的赔偿款,最难的工伤部分也帮助他们成功调解,一直到把赔偿款执行到账,整个心路历程互相信任互相理解,最后完美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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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0:52

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2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工伤 ...
144热度
股骨粗隆下伤残不稳,跑了几家鉴定所都评不上伤残,眼看伤残赔偿金就要无缘错过。元甲办案人员出马,和保险公司沟通可按十级伤残处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万伤残赔偿金。

赔偿元甲交通律师

12-10 18:24

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2022标准

工伤死亡24岁赔偿2022标准工伤死亡待遇有以下几项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2022标准: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2022标准,(2022年为948240元)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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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达小哥遭遇车祸陷入困境,元甲倾情助力解决难题!经办案团队全力争取评上十级伤残,多次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谈判,最终帮助委托人获得24万余元赔偿款!委托人对元甲团队给予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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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7:08

安徽省9级工伤赔偿标准202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安徽省9级工伤赔偿标准2022:(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411热度
2022年7月8号,王先生在西城区展览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伤者去积水潭住院看病,医生诊断伤者伤情为L2腰椎压缩骨折。建议手术治疗。后伤者打的骨水泥。等伤者病情稳定以后,找到元甲交通办案团队。元甲交通办案团队接案以后,根据伤者的诉求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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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8:02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工伤 ...
815热度
当事人为了交通事故在北京和河北老家找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也咨询了多个律师,但他们大都不能确定伤残和案件的结果,起初伤者家属也陷入到一种绝望当中。然而不幸中有着万幸,伤者家属在抖音平台偶然看到了我们律所的一些办案案例和公司简介,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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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4:57

10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公司方面有得赔吗一、劳动者构成十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劳动者构成十级工伤公司10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的赔偿标准为10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10级工伤公司怎么赔偿,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0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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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不一定非要诉讼,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专业的和解方案,解决问题更高效!元甲律师与司机、保险公司多轮谈判,成功谈和解,快速获得20余万元满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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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02

工伤赔偿是给公司还是给员工

法律分析伤者劳动鉴定结论出来后,离职时先和公司协商解决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公司支付后配合以下资料,个人可以到工伤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离职证明,工伤赔偿是给公司还是给员工最终是给个人,但是在申请工伤赔偿金的过程中,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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