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应先采取协商解决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的办法。协商不成,双方都不能出示有效证据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的,系天然林或荒山荒地的,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各半的原则并结合自然地形处理;系人工林的,按林地使用权各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处理。林地使用权经过调解、仲裁、确权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于一方确属在原争议区域的荒山、稀疏林地营造了人工林,林地使用权不变,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造林并从事了经营管理的一方所有,在考虑林地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依法确定林木所有者的林木收益权。
林木收益权的实现可采取两种办法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就林木直接价值进行评估后,采取货币或者其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他相当价值的实物一次性买断;二是符合采伐条件的,限定在一年内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将人工林伐除。属经济林的限定在一年内移出。
《解决林权纠纷指导意见》 第三条
对因林权证四至界限重叠而引起的山林权属争议问题。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不能出示有效证据的,系天然林或荒山荒地的,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各半的原则并结合自然地形处理;系人工林的,按林地使用权各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处理。林地使用权经过调解、仲裁、确权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于一方确属在原争议区域的荒山、稀疏林地营造了人工林,林地使用权不变,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造林并从事了经营管理的一方所有,在考虑林地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依法确定林木所有者的林木收益权。(林木收益权的实现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就林木直接价值进行评估后,采取货币或者其他相当价值的实物一次性买断;二是符合采伐条件的,限定在一年内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将人工林伐除。属经济林的限定在一年内移出)。
林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法律分析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应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协商不成,双方都不能出示有效证据的,系天然林或荒山荒地的,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各半的原则并结合自然地形处理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系人工林的,按林地使用权各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处理。林地使用杈经过调解、仲裁、确权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于一方确属在原争议区域的荒山、稀疏林地营造了人工林,林地使用权不变,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造林并从事了经营管理的一方所有,在考虑林地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依法确定林木所有者的林木收益
权。林木收益权的实现可采取两种办法:
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就林木直接价值进行评估后,采取货币或者其他相当价值的实物一次性买断;二是符合采伐条件的,限定在一年内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将人工林伐除。属经济林的限定在一年内移出。
法律依据:《解决林权纠纷指导意见》 第三条 对因林权证四至界限重叠而引起的山林权属争议问题。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不能出示有效证据的,系天然林或荒山荒地的,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各半的原则并结合自然地形处理;系人工林的,按林地使用权各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处理。林地使用权经过调解、仲裁、确权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于一方确属在原争议区域的荒山稀疏林地营造了人工林,林地使用权不变,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造林并从事了经营管理的一方所有,在考虑林地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依法确定林木所有者的林木收益权。(林木收益权的实现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就林木直接价值进行评估后,采取货币或者其他相当价值的实物一次性买断;二是符合采伐条件的,限定在一年内经林业部门批准后将人工林伐除。属经济林的限定在一年内移出)。
林权纠纷处理办法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
法律依据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