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法律分析】
从法律上看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员工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公司无理由辞退的,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遇到相关事项后,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文件,特别是劳动合同上的相关说明和条款,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并解决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企业以降工资降待遇变相辞退员工双方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劳动合中会约定劳动者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工作岗位和薪酬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后确定。公司能随意降薪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或者调岗并降薪,劳动者完全可以不同意。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属于变相辞退吗?法律分析:需要看情况说明
公司为调整职工人员结构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一般会安排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作为指标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要是考核指标不达标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那么员工可能就要接受降薪等处理。但是,虽然法律允许公司设考核指标,但是考核指标达到什么程度将被降薪,直接影响到员工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直接利益。
事实上,实践中公司安排了考核,考核的情况中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并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条件,那就可以依法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因此,要是不确定公司降薪的处理是否合法的,那么就以上面实践中的做法为参考点。要是公司违规的,有随意降低员工薪水情况的,那么该员工可以按照下面的处理办法:
1、去找公司协商
要是事情还不明确的,建议最好就先找你公司协商下,而且这也比较不费时间,节省相当部分的精力。
2、去找人来调解
你跟公司之间不能协商一致,那你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般当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劳动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去申请劳动仲裁。这点也主要因为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而且双方也不愿调解的,那么现在就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说在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那么现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公司要降职降薪,变相无赔偿金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可以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面降职降薪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没有经过劳动者本人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的同意降薪变相开除员工 ,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会最大程度按照劳动法规定保障你的最大权益,如果企业有违规操作的话,仲裁会协助你联系法务帮你追责,挽回经济损失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只要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当方面的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员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且还要签订书面协议。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1、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次扣不足的,可逐月扣除,直至扣足为止。2、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并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3、法律、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的情形。所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因为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