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公司辞退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你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是需要按照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你的工龄补偿你工资的。他们不想出这笔钱,所以不辞退你,等你自己主动辞职。你自己主动辞职,他们就不用出这笔钱了。
或者是你得罪了高层,他们要把你雪藏,让你不能再跳槽找其他工作。
如果是前者,你耗的起就耗,耗不起就放弃解约金,赶紧辞职。
如果是后者,在合同期内,是真没办法,除非你能出的起违约金,否则就只能静等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在没辞职的情况下,到期后会自动解除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合同在没辞职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的情况下,到期后就会自动解除的
你的问题可以参考的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你们的劳动合同已经在2009年2月19日终止。但是,你又提到在你和单位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则自动顺延。”你没有说你们双方是否有异议,那么合同应该已经顺延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了。既然合同已经顺延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了,你现在想解除合同,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仍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的,视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包括“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续签”,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我觉得都是续订了一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你提到的司法解释规定的继续履行原合同,这样才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可以有效防止用人单位以这种方式来规避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我建议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以免除提前30天通知的苦恼,如果单位不同意协商解除,那么你就主张自2008年2月1日起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让单位自己去盘算去!!
合同期已过不辞职就走人能否拿到工资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
2、不辞职就走人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单位应当要结清所有的工资;
3、但如果劳动者因为紧急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合同未到期,不辞职直接走人会有什么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的规定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在合同期内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
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等的方式提出辞职,这样就有个记录,在法律上也是按照书面形式来认定的。
合同未到期不辞职直接走人可能会产生违约金,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可以适用,一个是专项培训,一个是保密义务。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不辞职耗到合同期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