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行政处罚管辖争议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的解决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怎么办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应当协商解决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对管辖发生争议时应该如何处理对管辖发生争议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管辖权的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如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之间发生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指定管辖机关就应该是该县人民政府。第二,如果争议各方是不同级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两个以上部门都隶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就由这个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即可;如果两个以上的部门不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则应当由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指定。第三,如果争议各方是两个以上人民政府,如:同一个市所属的两个县政府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这个市人民政府就可以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作出指定管辖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