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申请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3、造成死亡的赔偿。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具体分析看下列文章。
【法律分析】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要区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陪护费申请书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2.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陪护申请怎么写申请书
本人在工伤住院期间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生活不能自理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需要陪护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请单位安排陪护人员,或者支付陪护费用由本人寻找陪护人员。
特此申请
姓名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
日期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申请工伤住院陪护费有统一格式吗?申请工伤职工住院护理费没有统一格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住院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找人护理。支付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没有规定的,一般按当地护工工资水平计算。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是否需要护理,视其是否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提出书面建议,用人单位确定,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关于申请工伤期间的陪护费,交通费,餐费的报告(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工伤陪护费申请范本 ;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