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一)原有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关于非法采矿立案标准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数额可以作为情节严重的一个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如果某个案件有条件进行鉴定,那么要对矿的价值进行鉴定。
(二)对非法采矿行为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他经济损失的,可以拟定一个标准,如非法采矿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因非法采矿发生事故耗费巨大的救援费用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时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数罪并罚。
(三)在居民区非法采矿,以及非法采矿的行为造成植被、林木、耕地毁坏,地表塌陷,房屋损毁的。这些属于非法采矿所伴生的一些危险,具体的林木毁坏、土地毁坏可参照破坏环境资源罪中滥发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的立案标准确定具体的标准。
(四)无证进行破坏性开采,但是不能构成破坏性采矿罪的,可以作为非法采矿罪处理。行为人的采矿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的采矿方案(如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厚弃薄; 不按合理的选矿工艺选矿等等),对矿产资源造成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了破坏,但是不构成破坏性采矿罪的,可视为“情节严重”。
(五)多次非法采矿的或者经国土部门查处后又非法采矿的,可视为“情节严重”。
(六)聚众阻碍或者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的,可作为“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的,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七)在不同地点多次采矿的,如行为人在三处以上的矿区非法采矿的,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八)因非法采矿造成社会关系紧张,进而引发次生危害(如群体性事件、聚众信访)的,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公司非法采矿罪股东承担责任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承担消除危险、修复环境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连带责任。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股东陈某非法采矿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损害了国家利益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股东陈某非法采矿毁损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股东陈某非法采矿,破坏土地,形成石坑对人畜安全形成隐患,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矿产资源法和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股东陈某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环境修复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如何定性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证和林地使用手续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情况下,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筑路、开矿,致使70亩灌木林地遭到严重破坏,留下水土流失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遗患。如何定性该行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观点。其一,认为该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理由是该公司未取得采矿证或探矿证,进入国家级保护区实验区采矿,致使大量灌木林地被毁,符合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的构成要件。其二,认为该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理由是:违法占用农用地罪侵犯的对象包括林地,灌木林地自然属于林地,且该公司未办理相关林地使用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灌木林地(为水源涵养林)造成大面积破坏,完全符合破坏农用地罪的特征。其三,认为该行为同时触犯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属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断。其四,认为该公司为了达到及早开矿的目的,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大量灌木林地被毁,其不办理林地使用权手续的行为是在非法采矿的过程中为非法采矿的行为服务的,符合牵连犯的特征,应从一重罪处断;第五种意见类似于第四种意见,认为符合吸收犯的特征,应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规则,择一重者而处断。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非法采矿罪的标准是什么?犯了这个罪该如何量刑?非法采矿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某些人群利益熏心,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采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从事采矿作业,这给予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了国家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巨大的破坏,同样,非法采矿因为属于无证采挖,从事采矿作业的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一、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采矿不仅造成水体面积的巨大流失,一旦遇到强降雨、洪水,势必会造成泥石流等严重灾害,严重威胁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了居民的生活安全。
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非法采矿和破坏林木 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国家对于非法采矿的处罚还是很严厉的,新闻媒体报道了无数回因为非法采矿所引发的事故,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比比皆是。
三、矿产资源法规定
《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奉劝那些抱有侥幸之心的人群,不要以身试法,到最后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