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2023年5月。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官方消息显示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万古镇新石村10组将于2023年5月份启动拆迁计划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为满足产业项目建设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万古镇将推进高效高质征地拆迁,为打造特色产业高地、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奠定坚实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的基础。
重庆市大足区的文件大足府发(2012)10号文件全文大足大足府发〔2012〕10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问题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充分维护被征地单位(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全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标准为15000元/亩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25000元/人。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土地补偿费的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及其它补偿。
农村房屋、青苗补偿标准按附表1、2执行;竹木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被征收土地面积(不含建设用地)每亩5000元进行综合定额补偿,由征地实施单位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并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地上构筑物由征地实施单位负责清理登记,按附表4计算补偿,并直接支付给地上构筑物所有权人。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抢建的构筑物不予补偿。
养殖大户(存栏奶牛3头以上,猪及羊、狗等20头以上,鸡、鸭、鹅、兔200只以上)的搬迁补助标准为:奶牛500元/头,猪30元/头,羊、狗10元/只,鸡、鸭、鹅、兔3元/只。非养殖大户的以及拟征地通告下发后喂养的不予补偿。
持有水、电、气单独户头的按征收土地时的安装费用补偿。
持有有线广播电视线路数据通讯线路单独户头的按征收土地时的安装费用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权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按附表3给予适当的综合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它用途的,按住房补偿;村民利用住房并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从事生产性经营活动的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补助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20%计算。
征收土地中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400元/人一次性计发;搬迁补助费按1000元/人一次性计发。需临时过渡的被拆迁户自签订拆迁协议并拆除房屋后按照拆迁房屋应安置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给予临时过渡补偿。
(三)住房安置。
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按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确定。
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在征地农房拆迁安置方案中明确,由区政府确定公布后执行。住房安置对象实行货币安置方式,并要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其货币安置标准按照区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房货币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地拆迁人员住房实行货币安置方式,并要求购买定向经济适用房的,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政府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并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居住的住房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对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在征地农房拆迁安置公告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按住房应安置的人员每提前一天搬迁奖励200元/人。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
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政府批准的住房安置方式,按照批准的住房安置方式执行。
二、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应扣减原已征用土地应农转非人数)。
三、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
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建立和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改善和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劳动力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可以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子女就读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参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渝委发〔2006〕1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就读资助的政策。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
(三)建立生活困难救助制度。
区民政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由民政部门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认真落实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解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
土地行政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和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划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转非人员及参保人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相应办法。
民政部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要做好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征地统筹费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及征地统筹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住房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
五、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按照国家、市和本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2012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原规定办理。
七、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区国土房管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表:1.大足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大足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3.大足区征收土地室内装修综合补偿标准
4.大足区征收土地构筑物补偿标准
5.大足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费额标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大足县管的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是多少?这位知友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在我国很多农村当中,房屋大部分都是年月比较长,房屋破旧不堪的。政府可能会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工程。拆迁会对农村房屋所有人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安置房的补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当然重庆大足县也是如此。
一、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农村房屋拆迁流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三、农村拆迁补偿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以上就是为你解释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的全部内容。农村房屋拆迁必须按照相关的拆迁流程来进行,如果遇到了非法拆迁或者强拆是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权的。
定了!重庆这些地方征地拆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1.征收范围、面积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拟征收五宝镇下湾村6、7、8、10、村民小组、院子村7、8、9、10、11村民小组、大树村2、3、4、6、7村民小组等1个镇3个村14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1.9027公顷,其中:农用地10.6024公顷、建设用地0.4935公顷、未利用地0.8068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2.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五宝镇大晏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巴南区
巴南府预公告〔2022〕15号
1.征收范围:拟征收鱼洞街道仙池村3、4社集体土地7.7011公顷,其中:仙池村3社7.0441公顷,仙池村4社0.6570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2.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巴南府方案公告〔2022〕14号
1.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姜家镇白云山村白腊元社集体土地0.9428公顷,其中:农用地0.9428公顷(耕地0.7911公顷、园地0.0913公顷、其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他土地0.0604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下图。
图源:巴南区人民政府
2.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建设南川——两江新区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巴南段)项目。
3.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农村宅基地内的天然气安装费补助、农村房屋搬迁补助、其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基础设施补助及交地补助等。
巴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2〕10号
1.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拟征收界石镇桂花村胡家湾社等1个镇2个村4个社集体土地25.9653公顷,其中:农用地24.9590公顷、建设用地1.0063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图源:巴南区人民政府
2.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巴南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拟用于实施南部新城片块成片开发建设)。
3.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农村宅基地内的天然气安装费补助、农村房屋搬迁补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基础设施补助及交地补助等。
巴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2〕9号
1.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拟征收南彭街道鸳鸯村12组等1个街道1个村4个组集体土地12.8610公顷,其中:农用地11.2942公顷、建设用地1.5668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下图。
图源:巴南区人民政府
2.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拟用于实施南部新城片块成片开发建设)。
3.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农村宅基地内的天然气安装费补助、农村房屋搬迁补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基础设施补助及交地补助等。
巴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2〕8号
1.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拟征收界石镇金鹅村11社等1个镇1个村3个社集体土地4.6594公顷,其中:农用地4.3887公顷、建设用地0.2707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下图。
图源:巴南区人民政府
2.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拟用于南部新城片块成片开发建设)。
3.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农村宅基地内的天然气安装费补助、农村房屋搬迁补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基础设施补助及交地补助等。
重庆市大足区倒马坎还拆迁吗拆迁
征地拆迁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大足区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 赔偿协议签订的时间来定,如果是在2006年签的,不合理,如果是在1999年签的,合理。
大足万古镇沙河村要拆迁吗暂不拆迁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不过开始规划。
据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了解重庆市大足区拆迁征地规划 ,为支持大足区高新区建设,万古镇居民们接受拆迁安置,共有大中小3种不同户型的房子1066套,其中大户型139套,中户型598套,小户型329套。由
于已签订安置协议共1373套房屋大于建设房源,有307套686人不能在二期经适房安置,为确保这次安置分房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万古镇于今年4月上旬组成由人
大代表、机关干部、涉及社区的村干部等组成分房组,开展系列分房筹备及进村入户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