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1、葬礼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支付。2、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发给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亲属。其标准是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其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他供养亲属每月按30%支付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孤独的老人和孤儿每月按上述标准支付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的工资。抚养亲属失去抚养条件时,不再享受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致残一级至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上诉各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残疾赔偿金和供养亲属赔偿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增加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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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哥在厦门打工,工伤死亡,谁能帮助告知死亡赔偿标准。谢谢,急!!!!!!!!!!!1、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死亡赔偿金也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的20倍。
2、另外还有丧葬费(丧葬补助金)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为6个月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的统筹地区(厦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如果还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受其抚养的老人,还应该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2年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费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厦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