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09
614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 、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具体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问题上往往意见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

劳动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

怎么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上已有明确规定,条目清晰,内容详细,严格按照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的是什么? 《 劳动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 、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这些内容是 合同当事人 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情况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该项条款也有一定的区别。对那些特殊岗位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作为约定条款加以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约定条款时,要符合法律 法规 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约定事项的规定,否则,所约定的条款即为无效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建议用当地劳动局等机关制定的 劳动合同范本 综上所述,一般能够写进合同的内容除了法律固定的必要项目以外还可能因为单位交给劳动者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而存在其他的具体事项需要劳动和单位双方严格遵循的,所以只要是二者约定好的就可以与必备的条款同时记录在合同中。

哪些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哪些属于 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 根据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 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 试用期 ,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 工资 、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 违约责任 的方式主要有 违约金 、赔偿损失、采取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补救措施等。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 法规 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中,除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虽然这也属于合同中的一种,但实际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要是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是签订口头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一般是视为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 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劳动纪律;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范先生交通事故和工伤案件全部委托元甲,我们在二个月内二个案件全部和解结案,感谢对我们的信任,送二面锦旗表示感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25 18:12

签署劳动合同后在合同期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中...
2024-12-20 08:27
当事人为公司开车运输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内乘客受伤,公司拒不承担赔偿责任,难道要自己承担近30万元的赔偿款吗?我们起诉至法院,提供了大量证据,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5:55

收到一位成都市民不具名当事人的一封深情感谢信,当事人说:“我所获得的不仅仅是物质赔偿,更多的是对我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严的尊重”🌟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7 18:08

历时两个月和解 十次以上的磋商谈判 终于帮助客户成功和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9 17:30

🎊374期和解大讲堂 法律公益讲座来了🎉 1⃣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谈和解你知道吗❓➡和解专家现场教学👍 2⃣你的伤残能否评定❓能否争到更高❓➡法医专家现场评定👍 3⃣你知道你最高能拿多少赔偿吗❓➡律师现场指导👍 🗓本周日下午两点开始🌹 📢免费名额仅剩最后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9:47

很多伤者问我:十级伤残能拿到多少赔偿款?每位伤者情况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成功案例:北京西城交通事故,伤者是一名闪送工作人员,收入不固定,元甲律师指导收集相关资料,在庭审中积极争取误工费,最终十级伤残获得近40万元赔偿款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8 14:58

外卖平台骑手送餐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办?元甲律所团队帮助外卖小哥申请新职伤,快速拿到赔偿款,解决了赔偿难题!当事人由衷感叹“没想到你们解决得这么好,太专业了”!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1 16:36

一上午谈了两场和解,签字的空隙赶紧联系一下其他执行法官,这时间把控的死死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5 11:54

顺丰保价属于格式条款吗

顺丰官网的保价快递服务介绍顺丰保价属于格式条款吗:在快递服务过程中顺丰保价属于格式条款吗,寄件人可对托寄物内容向顺丰保价属于格式条款吗我司声明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我司将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 ...
910热度
北京延庆交通事故,六十多岁老人不幸去世,元甲律所理赔团队与保险公司专业谈判,一个多月达成和解,帮助家人拿到赔偿款180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8 15:20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但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签劳动合同违约金合法,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提供的培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915热度
交通事故成功和解,快速拿到23万赔偿款!元甲律所专业调解谈判,在伤者承担次要责任情况下,争取到了最高赔偿款!感谢当事人认可,让我们的工作充满意义和价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32

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575热度
真金不怕火炼,服务不怕你来体验,十八年的交通事故经验,四千多面锦旗的口碑,三百多期的公益讲座,只为受害者代言,你的每一份信任在元甲都能得到最好的回报。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19 19:50

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 ...
190热度
当发生交通事故迷茫,元甲,一家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所。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19 17:48

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
614热度
元甲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流程图,让您的赔偿更有保障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14 19:09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地点”,但是,相关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中要写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 ...
401热度
每天的快乐与幸福就是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与口碑!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款合计22万元。赔偿金额超出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对元甲团队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特意来所送来2面锦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28 12:49

什么样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746热度
感谢当事人对我们的认可与口碑,伤情未痊愈仍坚持来律所赠送锦旗!北京工伤案件成功和解,帮助当事人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等赔偿款合计10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08 14:58

妻子去带前夫孩子上学属于违法吗?

律师回复中...
2024-12-11 18:57

劳动合同有赔偿条款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有赔偿条款吗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即 ...
85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