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开车撞坏公共财物逃逸后被查到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通常吊销驾驶证、罚款、赔偿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情节严重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的行政拘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的规定,撞到公共财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撞坏公共财物的,当事人要报警,由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后,确定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司机驾车损坏公共设施逃逸如何处罚?驾车损坏公共设施逃逸的处罚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损坏公共设施逃逸怎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尚不构成犯罪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后驾车逃离属于什么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他严重情节的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以上法律规定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如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等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驾车只损坏公物逃逸怎么处罚 ;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