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总则》和《担保法》均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共同赔偿与连带赔偿有什么不同吗共同赔偿与连带赔偿区别有: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整体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
法律分析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余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余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往往会对被侵权人造成相应的损害,此时虽然共同侵权人之间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依旧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行为对被侵权人作出相应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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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赔偿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的区别1、赔偿顺序不同。
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补充赔偿责任的顺序是主责任人不能承担赔偿时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由与其有特定联系的人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划分不同。
连带责任为数个独立的给付责任,是复数之债,无主次责任人之分;补充责任也是复数之债,但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划分,其中的补充责任是依附于主责任才成立的。
3、责任成立条件不同。
连带责任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时才可成立;补充责任是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不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为成立的要件。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
连带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充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总则》和《担保法》均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的三大区别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
一、责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关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三、成立条件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的成立条件: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
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连带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扩展资料:
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分为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
1、法定连带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2、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
3、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
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