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大家都知道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自己购买的房屋办理了产权之后就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当房屋被拆迁之后大家是可以享受一些拆迁补偿的,对于房屋拆迁赔偿的问题,基本上都会存在争议,一般都是比较难进行解决的,那么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呢,房子被强拆之后怎么赔偿呢?
大家都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办理了 产权 之后就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当房屋被拆迁之后大家是可以享受一些拆迁补偿的,对于 房屋拆迁赔偿 的问题,基本上都会存在争议,一般都是比较难进行解决的,那么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呢,房子被强拆之后怎么赔偿呢?
一、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房子被强拆之后一般有以下三种赔偿费用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 别墅 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拆迁别墅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别墅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的, 拆迁补偿费 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房子被强拆之后怎么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 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第四,对老城区、建成区一般按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过渡费补助,新区一般按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18个月以上30个月以下(含30个月),过渡费补助按2倍计算;30个月以上的,按3倍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房子被强拆之后如何处理的介绍了,各地拆迁补偿标准虽然说有所不同,被拆迁的房屋类型不一样,赔偿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大家对于别墅拆迁补偿款存在异议,是可以与当地的拆迁办来进行沟通的。
房子被强拆赔偿标准房屋被非法强拆赔偿标准规定为:财产损失+补偿权益+逾期利息。人民法院能根据原告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全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各项损失,确定损失数额,对房屋及其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他人身、财产损失一并予以行政赔偿,法院在判令赔偿时的标准至少不应低于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新拆迁法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强拆房子该如何赔偿房子被强拆后应对被拆迁方受侵害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赔偿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依法支付房屋装修的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房子被强拆在外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房子被强拆后如何赔偿房子被强拆后应当赔偿被拆迁人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的租金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返还财产;
(二)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五)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房子被强拆后怎么补偿土房子被强拆应对被拆迁人受侵害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的财产权益损失进行赔偿强拆房子要赔5倍吗 ,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临时安置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等确认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