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一、 土地租赁合同 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二、其他相关概念 1、土地的定义 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部分,包括海洋滩涂及内陆水域。 2、土地的特性 土地的两重性(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有别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特性(自然本身产物/面积有限/永续性/不可移动)土地社会经济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产是财产权/土地具有准商品性/地产增值性) 3、土地和地产 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 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 上面的地产中的定着物也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 4、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地上定着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牌坊,地上附着物如花草、树木等。 5、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一般情况而言的 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在解释 不动产登记 制度就用到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了地上附着物就是地上定着物的概念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安排、不动产登记的种类、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责任等。不动产登记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有的也称定着物,包括建筑、林木等。《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将成为国土部门制定修改土地登记 法规 、规则的基本依据,也是今年10月1日之后,实施土地登记工作的基本依据。 在我国相关的土地租赁 合同到期 后,相关的租赁人需要根据自身签订这类 租赁合同 前的状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租赁人需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以达到相应土地可以进行相应的耕种的目的,来对土地进行相应的维护。
与村委会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地上建筑物村委会要求无偿拆除是否合法?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村委会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回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在到期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的情况下,承包人在土地上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的投入不能得到补偿,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中华人民土地承包法中只明确规定在承包未到期进行使用权流转时,承包人为提高产能的投入可依法得到补偿。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地上建筑物怎么处理聚土回答
您好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建筑物的归属问题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则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修建方。若修建方为承包土地者,则可以选择继续承包土地。如不想续租,则应该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处理。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但上面的建筑归属谁,怎么处理乙方所建房屋就不合法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出卖也违规。原则上土地归甲方所有,地面建构筑物乙方所有(要看租赁合同),乙方有权搬走和拆除。丙方所有权利(要看购买合同)根据合同向乙方索赔,但不得阻碍甲方土地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的使用和根据租赁合同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处置。
扩展资料合同到期地上物是不是要强拆 :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_______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