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如果农民工受雇于自然人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比如说受雇于包工头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那么农民工受伤后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雇主的责任。但由于包工头是自然人,只能与农民工形成劳务关系,而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根据《民法》规定,"劳务关系是个人之间形成的。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如果农民工受伤,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向承包人主张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的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农民工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由承包人进行赔偿。如果他们是受雇于雇主,则可以向雇主主张责任。根据双方是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区别,可以主张向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停工留薪。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到位。护理费。对经评残后需要护理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按在地职工年平均月工资的50%全额支付。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单、方便。受害人需要到其他地方就医的,可以享受住宿补偿。如果受害人伤势严重,需要补充某些营养食品和营养补助,可以根据情况报销某些营养费。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应根据情况给予残疾补偿。补偿费和误工费不能重复计算。后来,精神安慰,用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我自己的话说,这种补偿一般适用于受害人身体残疾造成的死亡案件,是对受害人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方式,不适用于人身意外。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的程序为:
一、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二线、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三、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了,职工和单位就可以协商处理了。
四、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五、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六、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七、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农民工受伤后怎么追索工伤赔偿农民工受伤后追索工伤赔偿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的流程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加班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了怎么索赔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受伤后如何请求赔偿 ;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由侵权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属于自己原因的,由自己承担损失;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