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在交通事故中需要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此时的赔偿就包括了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自然人们更关注的肯定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而此时结合事故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不同,那么赔偿数额也不一样。究竟其中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编排如下:
(一)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
(三)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的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的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的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十一)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 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十三)直接财产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金额=受损坏的财产直接损失
(十四)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车辆停运损失费赔偿金额=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此时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属于其中相对较轻的伤残等级,这个时候对应的赔偿标准肯定也就比较低,但虽然都是鉴定属于十级伤残,因为所在地区的不同,也是会导致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不一样。
10级伤残能给多少抚养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残疾一般不能要求子女抚养费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但因交通事故残疾造成抚养困难的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可以要求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可以要求抚养费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十级,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抚养费。
因为残疾十级,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仍然有足够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能力去工作,创造收入,抚养孩子。
只有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能要求肇事方赔偿抚养费。
十级伤残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十级伤残可以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
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要综合判断十级伤残是否妨害影响受害人劳动就业、影响收入,以及受害人是否有依靠受害人劳动收入作为唯一来源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如果十级伤残对受害人的日常工作产生影响,造成职业妨害影响其劳动就业,而受害人尚有需要抚养的对象,则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应予支持。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扩展资料: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评价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标准和参数,要以死亡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作为依据。劳动能力的丧失或者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导致的是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的减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1-10级确定相应的赔偿数。
1-10级反映的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依次减弱,便是一种抽象损失标准。出现这种情况是要确定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造成的损失,但不是绝对地、机械地套用公式进行乘除。
举例说,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评定为10级,为最轻的一个等级,这并不意味着以次为据确定赔偿义务人一律要承担受害人10%的劳动能力丧失基数,而是综合考虑受害人双方因伤残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被抚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参考资料来源: 淮上区法院网—本案被抚养人生活费该不该赔
十级伤残赔偿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吗职工构成十级工伤伤残的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没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赔偿伤残等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共分十级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从一级到十级不等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伤残,十级是最轻一级的伤残,但不论是何种级别的伤残,受害人都可主张相关伤残项目内容。
因伤残发生的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包括有一般伤害案件中普通存在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还包括因伤残发生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其中,网页链接对于城镇户口的受害人而言,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项目适用城镇相关标准赔偿,其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他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相关规定计算。
结合《解释》,对十级伤残的城镇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如下内容:
一、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受害人年龄计算,用公式表示为: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 × 法定赔偿年限,其中,10%为伤残赔偿指数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年限为:受害人60周岁下20年、受害人60至75周岁20-(受害人年龄-60)年、受害人75周岁上5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结合被扶养人年龄计算,用公式表示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0% × 法定赔偿年限 ÷ 法定扶养人数,其中10%为伤残赔偿指数十级伤残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年限为:未成年人被扶养人(18-被扶养人年龄)年,被扶养人60周岁下20年、60至75周岁20-(受害人年龄-60)年、被扶养人75周岁上5年。
具体赔偿金得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来大概判断和受害人的户籍(注:当事人可实现农转城的赔偿标准,根据律师经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