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受害人要求第二次验伤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不需要嫌疑人同意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但应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验伤(即伤情鉴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伤情鉴定有异议如何重新鉴定【法律分析】
可以向办案部门提交申请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鉴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程序
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自愿放弃做伤情鉴定并签了字,还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相关费用。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医院或者其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任然要做伤情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微伤鉴定书下来了签字了对方也是能要求对方从新监定吗?都已经签字了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重新鉴定除非是提出异议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找更权威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地方鉴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否则是不可以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
当事人自愿伤情鉴定又反悔要求做鉴定怎么办正式伤情鉴定之前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当事人有权选择做还是不做伤情鉴定,无论民事,刑事。如果做了后,就不能选择随意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必须要有法定伤情鉴定原告签字了又去鉴定 的哪几项理由,否则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