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不存在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因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能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也就不能认定工伤。
如果在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过程中受伤,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没有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呢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与以下主体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和雇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