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1、构成 故意伤害 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 (1)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 有期徒刑 一年。 (2)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可能适用无期徒刑以上 刑罚 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 伤残等级 、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以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确定量刑起点后,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增加被害人 轻微伤 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 (2)增加被害人轻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增加被害人重伤一人或一处的:刑期增加一年至二年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持枪支、 管制 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 (4)事先有预谋的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因 婚姻家庭 、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 缓刑 :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 故意伤害罪 的量刑会根据造成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必须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犯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如何确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的量刑幅度如下:1、犯此罪的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2、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故意伤害罪 如何量刑 1、 构成故意伤害罪 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 致一人重伤 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故意伤害 致一人死亡 ,伤害手段一般的,可以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 判处无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犯故意伤害罪的,在进行判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 (5)使用刀具等锐器伤人的,每次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使用***伤人的,每次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罪中犯罪情节 (1)雇佣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对雇佣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因其他违法犯罪目的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伤害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罪前、罪后量刑情节 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 刑法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他人身体的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死 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简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 (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 法规 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理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 (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在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中可以知道,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对行为人的量刑幅度也不一样。其中要是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人残疾或者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下,往往给予行为人的处罚是最严厉的,其中最高可以直接判处死刑。但如果是未满18周岁的人有这一情况的,那根据《刑法》规定,就是一律不能适用死刑。
最新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第一个量刑幅度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2.第二个量刑幅度故意伤害 致一人重伤 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3.第三个量刑幅度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 三年有期徒刑 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 判处无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中每增加六级残疾一人,增加二年刑期;(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报复伤害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 故意伤害他人 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5.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需要说明的问题使用以下手段之一,使被害人具有身体器官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情形之一,且残疾程度在六级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①挖人眼睛,割人耳、鼻,挑人脚筋,砍人手足,剜人髌骨;②以刀划或硫酸等腐蚀性溶液严重毁人容貌;③电击、烧烫他人要害部位;④其他特别残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