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企业搬迁是企业行经营决策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的结果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但搬迁客观上确实会给很多老员工造成上下班不便。尤其是在近年产业布局的调整过程中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一些重污染的企业往往应政府号召选择市郊偏远地段重新设厂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以符合环保要求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这就更加重了厂内大部分员工的上下班困难。
一、设立班车。对于老员工家庭比较集中的情况,企业可以设置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班车视企业身情况,可以购买车辆、聘用驾驶员,也可以向商旅服务公司租用车辆和司机。由于郊县的交通往往比较顺畅,因此,使用班车后,不会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产生很大的影响,基本以单程1小时左右上限为宜,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可以稍微延长。
二、设立员工宿舍。如果交通拥挤或距离过远,班车无法很好解决员工的上下班,也可以采取在厂区一角设立员工宿舍的做法。每周安排员工回家一次。不过这样企业会增加宿舍管理费用及责任,对于已婚员工也不是非常适合。如果企业不便建造宿舍,可以考虑统一为员工租赁公寓,由第三方管理,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的精力牵涉,减少住宿安全责任。
即使采取上述两种分流方式,仍然会有部分员工无法解决上下班的问题。这样,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解释说:“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所以企业搬迁是典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但是,这样的解除并非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
工厂搬迁,对不愿到新厂地去的员工要怎么办?工厂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遣散。
因此工厂搬迁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员工不愿到新厂的话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公司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员工一定额度的赔偿款。
企业搬迁的情况下,员工不同意搬迁,如何处理企业搬迁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的情况下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员工不同意搬迁,可以先了解下员工不同意搬迁的原因,比如新工作地点离自己居住的地方太远,每天通勤的时间太长等等。
然后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比如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
1.配置员工班车;
2.在公司附近租员工宿舍;
3.给予车贴。
公司应该从实际出发为员工设想,温暖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这样公司可以赢得员工的认同,避免员工流失带来的损失。
拓展资料:
一、充分重视企业搬迁对企业发展的客观必要性。对于尽管搬迁但对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没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我们认为劳动者应当服从这样的安排,而不是一味地声称劳动合同条件不符合约定,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企业搬迁是否可视为“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调整通勤时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工作场所的变化是否给劳动者工作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不利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判断。
二、企业搬迁地址属于同一城区,公共交通可以到达,不属于“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果企业异地搬迁,对职工的影响难以消除,属于“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老板厂房搬迁员工不愿意去 ?前提是判断企业搬迁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不去,即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此时,企业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属于的,劳动者不去,就不服从企业正常的调动安排,对违纪的劳动者可以按规章制度处理;此时,劳动者将很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