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是否要赔偿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在公司上班,突发疾病公司有义务承担医药费吗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
要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的,原则上单位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拓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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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
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他情形。
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上班时突发疾病,住院,手术费用,除医保报销外自费部份单位能报销吗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的部分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此谓“直接结算”。
职工办理医疗报销报销手续以及流程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
1、参保人住院终结后所发生的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当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交一定数额的预付金,用于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由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记账的方法,统一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由患者个人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患者住院治疗跨年度的,按诊治终结时间确定所属年度。
2、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急诊的报销: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情况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须在住院之日起三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材料经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规定的方可报销,其起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均提高30%。未经申报登记发生及不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时需携带:
医疗费报销票据、全部医疗费用明细(含具体诊疗项目、药品费用、数量和单价)、病历复印件(首页、病程记录、医嘱辅助检查报告单,并加盖医院住院专用章)急诊诊断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和医保卡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参保人员需转往异地治疗的医疗费报销:
参保人员由于病情特殊,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我市无法确诊和治疗的,可以由经治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填写《医疗保险转往异地治疗审批表》,科主任提出转诊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后,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自审批至住院之日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其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相应均提高30%,未经批准和审批之前已经住院治疗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时需携带:
医疗费收据、全部医疗费用明细(含具体诊疗项目、药品费用数量和单价)、病历复印件(首页、病程记录、医嘱辅助检查报告单,并加盖医院住院专用章)、转诊审批表及本人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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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注院期间有没有基本生活费?(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的,按本人工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如何报销1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工作期间生病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单位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造成职工相关费用不能报销的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由单位支付应当报销的医疗费用。
2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如果单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费用 ,但是因职工个人原因,在非本人医保范围内医院就医、就医时未使用社保卡,造成当次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3,对于单位未时缴纳医疗保险造成费用不能报销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