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1、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立案,不服的可提起上诉。2、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二、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力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3)出示证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证据;(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辩论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三、审结期限:1、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3、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 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1、当事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问题提起民事 诉讼 时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除诉状外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的起诉,应予受理。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 医疗费 、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和 伤残 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 行政处罚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5、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 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交通事故肯定会有有关的部门介入调查,从而合理的处理有关的问题,但是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进行操作,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出现问题,所以自己要合理的进行问题的处理,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较为有效,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提前三日以上通知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 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法定公开审理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的案件还需公告案件的基本信息。 开庭时: (一)由书记员查明到场人员并宣读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法庭调查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 (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原告方发言;被告方发言和答辩;第三方发言或答辩;各方相互辩论。之后,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包括: 1、缺少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是诉讼参与人; 2、出现对法庭审判人员合法的回避事由; 3、新的证人需通知到庭,新的证据需调取,有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情况,或有补充调查需要的。 (四)法庭笔录;法庭笔录须宣读后经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宣判;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六)审期普通程序案件开庭审理期限为6个月,必要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开庭审理结束后;等待判决书的下达以及判决的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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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如下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 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 6、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他 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对于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刑法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交通事故法院审理案件 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