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工伤脸部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最低标准是面部软组织创伤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_以上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_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_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_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面部轻微伤标准?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依据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zhi定标准〉,关于面部轻伤情形有如下列举式规定,具体情形包括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 :
(1).面部重度毁容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同 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
二级 :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
三级 :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
(2).面部瘢痕或植皮 ≥2/3并有中度毁容 。
四级 :
(1).面部中度毁容 。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
五级 :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
六级 :
(1).面部重度异物 ,色素沉着或脱失 。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
(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
七级 :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250px2 。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的10%以上 。
八级 :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
(2).面部烧伤植皮≥1/5 。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
(5).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
九级 :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
(3).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25px2的瘢痕 。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
十级 :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
脸部轻伤鉴定标准法律分析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1、.面部瘢痕6cm2以上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5、鼻尖缺损(或畸形)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最长径线1cm以上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影响容貌。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此外还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工伤等级鉴定》也有不同标准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来说是依据人损,构成轻伤是伤残等级10级以上,包括以下: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1、一级伤残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或一侧眼球缺失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二级伤残: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c、双眼盲目5级;d、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20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一、伤残评级需要什么资料:
1、伤者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的入院记录;
2、伤者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的出院记录;
3、伤者的出院小结;
4、伤者的病历本;
5、伤者的诊断证明书。
二、伤残评级条件: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面部轻伤鉴定标准如何鉴定?脸部轻伤鉴定标准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面部伤残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