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_不构成肇事逃逸的会扣多少分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六种情形解析
一、协商后反悔报案的情形
当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时,他们可以选择自行处理。当事人会撤离现场并协商解决方案。双方需要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其中一方事后反悔并向警方报案,这种情况不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当事人最初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撤离现场是合法行为。后续的反悔行为不影响撤离时的合法性。
二、紧急救助伤员的情形
当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紧急措施。首先需要在现场标明车辆和伤员的具体位置。然后驾车离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但必须立即向警方报案。这种情况下的离开不构成逃逸。关键点在于当事人履行了标明位置和及时报案两项义务。
三、筹款医疗费的情形
将伤员送往医院后可能出现特殊情况。当事人可能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筹集治疗费用。这种离开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要获得伤员或其家属的明确同意,第二要留下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当事人还必须在约定时间内返回医院。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离开行为不被认定为逃逸。
四、自身受伤就医的情形
事故当事人可能因为受伤需要治疗而离开现场。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当事人未能及时报案要有合理原因。关键要看离开现场是否具有必要性。如果确实因救治需要导致报案延迟,只要事后及时补报就不算逃逸。
五、不知事故发生的情形
驾驶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无法察觉事故发生。例如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中行驶。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时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需要有行车记录仪录像或目击证人等证据。要证明驾驶员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下的驶离不被认定为逃逸。
六、面临人身威胁的情形
当事故现场存在暴力威胁时,当事人可以离开。比如遭遇对方人员殴打或威胁。但必须及时向警方报案说明情况。需要提供报警记录或伤情鉴定等证据。关键要证明离开是为保障自身安全。这种被迫离开现场的情况不属于逃逸。
重点注意事项
所有特殊情形都需要证据支持。当事人应当主动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及时报案是大多数情形的重要前提。即使存在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报案时限仍可能被追责。
法律认定标准解析
认定是否构成逃逸主要看三个要素:是否存在逃避责任的主观故意,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是否有合理解释。只要能够证明离开现场的正当性,且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不同情形需要对应不同的举证重点。
证据收集指引
建议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事故发生后立即拍摄现场照片。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保存所有医疗票据和通讯记录。与对方沟通时尽量采用文字方式。这些措施都能为后续认定提供证据支持。
责任认定流程说明
交警部门会在事故发生后展开调查。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情况说明。调查人员会核查各项证据的真实性。最终认定结果会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本文列举的情形均依据现行交通法规。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事故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保留好相关证据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