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工伤伤残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
助金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的90%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伤残等级计算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来赔付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
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
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如下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一级到四级伤残待遇标准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四级伤残分别为27、25、23、21个月本人工资。2、一到四级伤残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法律分析】: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等级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一次性I 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赔偿金额由各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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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为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赔偿标准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及赔偿 ,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