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单位关闭或者解散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无论是孕妇还是普通员工补偿金都一样。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但是公司解散,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有那些?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破产意味着公司作为法人主体的消灭,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单位破产的相关法律并没有针对孕妇有特别的赔偿,其同其他员工一样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依据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怀孕期内的女职工,是特殊的群体,在《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对“孕期”女职工给予了特殊的照顾。所以在处理女职工“孕期”内的问题时,要谨慎处理。
在本案例中,首先得明确员工不同意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按国家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有其它的要求。???????????????????????????????????????????????????????????????????????????????????????????????????????????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解散的,不论是普通员工还是怀孕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都是一样的,具体标准: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雇孕妇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决公司解雇孕妇如何赔偿的办法有:1,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如果劳动者不愿拿赔偿金,还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继续上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按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要求解除与员工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职工,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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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担心因为工作做得不好而被公司给辞退,不同的情况被辞退是有不一样的赔偿标准,下面我分享一下公司倒闭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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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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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么样,这在法律当中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依据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当中就予以确切的说明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了。
1、可以要求单位继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劳动合同终止,或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同意时,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本人选择离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产假工资的支付责任(鉴于很快就要生产,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也存在困难,建议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是资金迟迟没有到位,所以导致了公司倒闭的这样一种状况,而公司倒闭的话,受到的影响最大的就是公司里面内部的员工在此时辞退怀孕的员工的话,是需要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金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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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女职工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只要职工不存在(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公司撤部门孕妇怎么赔 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几种情形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以及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