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签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了就无法反悔了
没人探究签字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的真相
在意的是签字的法律效应
反悔无功而返的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没有时效意义
应聘被要求保证“一旦怀孕主动辞职”,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很多的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其实都会更加的倾向于招男性高,因为招女性的话,女性可能会结婚生子,到时候孕产假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的不划算的,所以,就是因为这样,女性在职场上的生存环境变得非常的恶劣。甚至有的公司在招聘女性的时候,强迫女性员工签署协议,保证自己“一旦怀孕了就会主动离职”。这样的协议,其实就是对女性的一种赤裸裸的歧视和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剥夺。那么关于应聘被要求保证“一旦怀孕主动辞职”,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以下是我的看法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
一、我会投诉这家公司
公司要求女性员工保证“一旦怀孕主动辞职”,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公司,我会收集好各项证据,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这家公司,并将这家公司曝光,让大家认识到公司这样的做法是极其不正确的。
二、我也不会去这家公司工作
而且,如果有一家公司要求我保证一旦怀孕主动离职,我除了会投诉这家公司,我也不可能会去这家公司上班。因为这样的公司它的价值观是很扭曲的,从这一点来看,这样的公司对自己的员工可能也会非常的苛刻。
三、希望女性有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
女性生育是为整个社会做贡献,如果因为女性能够生育就让很多的女性失去了平等的就业机会,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极其落后的社会。希望,所有的女性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就业权利,都有自己想要做的事业。
关于应聘被要求保证“一旦怀孕主动辞职”,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员工在不知道已怀孕情况下签的离职协议有效吗劳动者自己签订离职协议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不过是否知道自己怀孕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都是劳动者自愿行为。当然,公司
强迫劳动
者签订离职协议的,那么这个协议才无效。
公司要求女员工签怀孕自动离职承诺书,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了扰乱公共秩序罪以及侵犯隐私权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所以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我建议将相关的负责人判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
怀孕六个月被公司劝退,公司说在给我缴纳9个月的保险,让我签离职合同,并没让我签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公司行为违法,即使签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了所谓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的解除协议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附法律依据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怀孕公司让签离职协议,转社保代缴合法吗?不合法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你这个是怀孕欺骗孕妇签离职协议 ,但请的不是孕假,是身体不适,自己去医院住几天开证明,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离职别签,签了就等于解雇,再想签回来就难了,员工孕假是孕假,病假是病假,到哪都有理,你签完他翻脸不认人,孕假该有的工资补贴啥的就都没有了